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羧甲司坦

羧甲司坦

处方药 非医保

青岛首和金海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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羧甲司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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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羧甲司坦
羧甲司坦
托吡卡胺滴眼液
托吡卡胺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羧甲司坦。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生产企业

青岛首和金海制药有限公司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2619

国药准字H3202119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羧甲司坦片: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羧甲司坦颗粒:口服。 1、2-5岁儿童,一次半袋,一日4次。 2、5-12岁儿童,一次1袋,一日3次。 3、成人一次2.5袋,1日3次。 羧甲司坦口服溶液:口服,成人一次10ml,一日3次。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副作用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患者。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药理作用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注意事项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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