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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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份为每粒含无水茶碱、愈创甘油醚。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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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佛山手心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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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86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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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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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粒,每6-8小时一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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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茶碱或愈创木酚甘油醚过敏者禁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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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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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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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有轻微的恶心、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少数患者服药后有心悸、皮肤过敏症状,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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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在6小时内重复服用。 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心律失常,严重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甲亢、严重低氧血症、急性心肌梗死、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有溃疡史者应慎用。 3、吸烟者对茶碱的肝代谢增多,需增加用量。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尽量避免使用。 5、儿童用药:无明确疗效和安全性评价报道。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