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脑水肿及青光眼,也可用于心肾功能正常的水肿少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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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山梨醇。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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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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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058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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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脑水肿及青光眼,也可用于心肾功能正常的水肿少尿。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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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25%溶液250-500ml,儿童一次量1-2g/kg,在20-30分钟内输入。为消退脑水肿,每隔6-12小时重复注射一次。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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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确诊为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无尿患者,包括对试用山梨醇无反应者,因山梨醇积聚引起血容量增多,加重心脏负担。 2、严重失水者。 3、颅内活动性出血者,因扩容加重出血,但颅内手术时除外。 4、急性肺水肿,或严重肺瘀血。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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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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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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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脑水肿及青光眼,也可用于心肾功能正常的水肿少尿。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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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水和电解质紊乱,最为常见。 (1)快速大量静注山梨醇可引起体内山梨醇积聚,血容量迅速大量增多,导致心力衰竭(尤其有心功能损害时),稀释性低钠血症,偶可致高血症。 (2)不适当的过度利尿导致血容量减少,加重少尿。 2、寒战、发热。 3、排尿困难。 4、血栓性静脉炎。 5、山梨醇外渗可致组织水肿、皮肤坏死。 6、过敏引起皮疹、荨麻疹、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 7、头晕、视力模糊。 8、高渗引起口渴。 9、渗透性肾病,主要见于大剂量快速静脉滴注时。其机理尚未完全阐明,可能与山梨醇引起肾小管液渗透压上升过高,导致肾小管上皮细胞损伤。病理表现为肾小管上皮细胞肿胀,空泡形成,临床上出现尿量减少,甚至急性肾功能衰竭。渗透性肾病常见于老年肾血流量减少及低钠、脱水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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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后偶有头昏或血尿出现。 2、心脏功能不全,或因脱水所致尿少患者慎用。 3、有活动性脑出血患者,除在手术中外,不宜应用。 4、针剂如有结晶析出,可用热水加温摇溶后再注射。 5、注射不宜太快,否则,可引起头痛、视力模糊、眩晕、注射部疼痛。 6、注射时注意药液不可漏出血管。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