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以及其他炎症性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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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吲哚拉新。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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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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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2822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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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以及其他炎症性疼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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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必要时每次增加至4粒。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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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震颤麻痹患者禁用。 4、精神病患者禁用。 5、支气管哮喘患者禁用。 6、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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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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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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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急、慢性风湿性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以及其他炎症性疼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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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 2、抑制造血系统:粒细胞减少等,偶有再生障碍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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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为减少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应饭后服用或与食物同时服用。 2、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3、本品解热作用强,退热迅速,故防止大汗和虚脱,应补充足量液体。 4、本品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6、儿童用药:儿童不宜服用此药。如必须应用应遵医嘱。 7、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易发生肾脏毒性,应慎用。 8、药物过量:超剂量服用容易引起毒性反应:恶心、呕吐、精神行为障碍及肝功能损害。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