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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西替利嗪

盐酸西替利嗪

处方药 医保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新型过敏性鼻炎、由过敏原引起的荨麻疹和皮肤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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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西替利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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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西替利嗪
盐酸西替利嗪
替莫唑胺胶囊
替莫唑胺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西替利嗪。

替莫唑胺。

生产企业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Orion Corporation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0378

注册证号H201710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新型过敏性鼻炎、由过敏原引起的荨麻疹和皮肤瘙痒。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盐酸西替利嗪口腔崩解片: 1、推荐成年人及2岁以上儿童使用。口服。不用水即可在口腔内崩解,然后咽下。 2、成年人或6岁以上儿童:在大多数情况下,推荐剂量为每日10mg,一次口服。若患者对本品较为敏感,可每日早、晚各服一次,每次5mg。 3、2-6岁的儿童:5mg/次,每日一次。 4、老年患者:肾功能正常的老年患者,参照成人推荐剂量。肾功能损害的老年患者,参见肾功能不全患者推荐剂量。 5、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中度至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给药间隔应根据肾功能个体化。请采用下列公式和图表,参考病人的血清肌酐(mg/dl)计算:肌酐清除率=[140-年龄(岁)]体重(kg)x(0.85女性患者系数)/72x血清肌酐(mg/dl)。 对于成年肾功能损害患者剂量调整: (1)肾功能正常,肌酐清除率≥80ml/min,每日一次,每次10mg。 (2)轻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79ml/min,每日一次,每次10mg。 (3)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每日一次,每次5mg。 (4)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min,每次5mg,隔日一次。 (5)肾病晚期-采用透析疗法的患者,肌酐清除率<10ml/min,禁用。 对于肾功能损害的儿童患者,剂量的调整还需要考虑儿童的肌酐清除率和体重。 6、肝功能损害的患者:肝功能正常的患者,无需调整给药剂量。 盐酸西替利嗪口服溶液: 1、6岁及6岁以上儿童:在大多数情况下,推荐剂量为每日10mg(10ml),一次口服。若患者对不良反应较为敏感,可每日早晚各服一次,每次5mg(5ml)。 2、2-5岁的儿童:5mg(5ml)/次,每日一次;或2.5mg(2.5ml)/次,每日两次。 3、6个月-未满2岁儿童:早上和晚上各服用2.5mg(2.5ml)。 4、肝、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调整:12岁以上(含12岁)的肾功能降低(肌酐清除率为11-31ml/min)患者、血液透析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7ml/min)和肝功能损害患者,推荐剂量为5mg、每日一次。肝或肾功能损害的6-11岁儿童患者应使用较低的推荐剂量。因难以准确服用2.5mg以下剂量,并且缺乏6岁以下肝或肾功能损害的儿童患者的药代动力学及安全性信息,因此不推荐在6岁以下肝或肾功能损害的儿童患者中使用盐酸西替利嗪。 盐酸西替利嗪胶囊、盐酸西替利嗪分散片: 1、口服,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每次10mg,一日一次或遵医嘱。如出现不良反应,可改为早晚各5mg。 2、6岁-11岁儿童,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不同,推荐起始剂量为5mg或10mg,每日一次。 3、2岁-5岁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最大剂量可增至5mg,每日一次或2.5mg每12小时一次。 盐酸西替利嗪糖浆、盐酸西替利嗪滴剂: 1、口服。 2、成人或12岁以上儿童:每次10ml,一天一次,或遵医嘱。若出现不良反应,可改在早晚各一次,每次5ml。 3、6-11岁儿童:根据症状的严重程度不同,推荐起始剂量为5ml,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4、2-5岁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2.5ml,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盐酸西替利嗪片: 口服。推荐成人和2岁以上儿童使用。 1、成人:一次1片,可于晚餐时用少量液体送服,若对不良反应敏感,可每日早晚各1次,一次半片。 2、6-12岁儿童:一次1片,一日1次;或一次半片,一日2次。 3、2-6岁儿童:一次半片,一日1次;或一次1/4片,一日2次。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1、禁用于对本品的任何成分或羟嗪类药物过敏者。 2、禁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10mg/min)。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成分

本品用于季节性或常年新型过敏性鼻炎、由过敏原引起的荨麻疹和皮肤瘙痒。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药理作用

偶有报告患者有轻微和短暂的不良反应,如头痛、头晕、嗜睡、激动不安、口干、腹部不适。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度升高。罕有报道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1、酒后避免使用:在治疗剂量下,本品不含强化酒精作用(血液酒精浓度每公升0.8g),但是必小心。 2、司机,操作机器或高空作业人员慎用:对健康志愿者的试验表明,每日服用20或25mg本品可能影响人的机敏性和反应时间,少数情况下服用10mg本品会导致机敏性降低。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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