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采用常规的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后仍持续显示气管痉挛症状以及需要使用第二种支气管扩张剂治疗的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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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硫酸沙丁胺醇、异丙托溴铵。 |
活性成份:妥布霉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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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s.a. ALCON-COUVREUR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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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409 |
注册证号H2014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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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采用常规的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后仍持续显示气管痉挛症状以及需要使用第二种支气管扩张剂治疗的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 |
本品适用于外眼及附属器敏感菌株感染的局部抗感染治疗。应用妥布霉素时,应注意观察细菌感染的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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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吸两喷,每日4次。需要时患者可进行额外的吸入给药,但24小时的总吸入次数不能超过12次。24小时吸入给药次数超过12喷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进行研究。除推荐剂量以外,未对过量服用异丙托溴铵或沙丁胺醇的安全性及疗效进行研究。推荐在首次使用前和超过24小时未使用气雾剂时,应先试喷3次。 |
轻度及中度感染的患者,每4小时一次;重度感染的患者每次2滴,每小时一次。或白天滴用滴眼液,晚上使用眼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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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大豆卵磷脂或有关食物如大豆、花生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本品。 2、对本品任何其他成份或阿托品及其衍生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眼局部的毒副作用与过敏反应,如眼睑发痒与红肿、结膜红斑,发生率低于3%;局部应用其他氨基糖类甙线抗生素也会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尚无应用妥布霉素出现其他不良反应的临床报道。但是如果将眼用妥布霉素滴眼液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全身联合用药,就应注意监测血清中总的药物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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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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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对三种动物进行的生殖实验研究,应用妥布霉素,剂量为人体全身通常用药的33倍,未出现生育力下降或胎儿损害。但目前尚无证据确凿的有关孕妇的临床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只有在确实必要时才可使用本品。2.哺乳期妇女:由于哺乳时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建议根据临床权衡利弊,或者停止哺乳或者停止用药。儿童用药:临床研究显示妥布霉素能安全、有效地应用于儿童患者。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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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采用常规的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后仍持续显示气管痉挛症状以及需要使用第二种支气管扩张剂治疗的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 |
本品适用于外眼及附属器敏感菌株感染的局部抗感染治疗。应用妥布霉素时,应注意观察细菌感染的控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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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本品的大规模临床试验中,发生率大于2%的不良反应如下: 1、全身功能失调:头痛、疼痛、流感、胸痛。 2、胃肠道系统功能紊乱:恶心。 3、呼吸系统功能紊乱(下呼吸道):气管炎、呼吸困难、咳嗽、呼吸紊乱、肺炎、支气管痉挛。 4、呼吸系统功能紊乱(上呼吸道):上呼吸道感染、咽炎、鼻窦炎、鼻炎。 5、发生率低于2%的不良反应有水肿、乏力、高血压、头晕、神经质、感觉异常、震颤、发音困难、失眠、腹泻、口干、消化不良、呕吐、心律失常、心悸、心动过速、关节痛、心绞痛、痰量增加、味觉倒错和尿道感染/排尿困难。 6、一些病例在受到阳性致敏原再次攻击时,有过敏样反应如皮疹、舌、唇、面部血管水肿,荨麻疹(包括巨大荨麻疹)、喉痉挛和过敏反应的报道,其中许多患者有对其他药物和/或食品(包括大豆)的过敏史。 7、在已发表的文献以及上市后监查过程中发现的异丙托溴铵、沙丁胺醇吸入用气雾剂单用或合用后的其他不良反应如下:窄角型青光眼恶化、急性眼痛、视力模糊、鼻充血、分泌物变干、粘膜溃疡、气雾刺激、矛盾性支气管痉挛、哮鸣、COPD症状恶化、烧心、瞌睡、CNS刺激、协调运动困难、虚弱、瘙痒、潮红、脱发、低血压、胃肠道不适、便秘、排尿困难。 |
1.体外实验显示妥布霉素对下列菌种有特殊疗效: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及对青霉素耐药的菌种。链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非溶血性链球菌及肺炎链球菌,绿脓杆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产气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吲哚阴性)与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流感嗜血杆菌与结膜炎嗜血杆菌、结膜炎摩拉克、Acinetobacter cal coaceticus(Herellea vaginacola)、奈瑟菌属。2.细菌敏感性实验显示,对庆大霉素耐药的菌种,对妥布霉素仍然敏感。目前尚未发现对妥布霉素有耐药性的菌属,但长期使用可能会产生细菌的耐药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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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矛盾性支气管痉挛:本品可产生威胁生命的矛盾性支气管痉挛。如果发生此症,应立即停药并换用其他治疗方法。应当认识到,经常在一个新罐首次使用时发生与吸入剂有关的矛盾性支气管痉挛。 2、心血管作用:本品含有硫酸沙丁胺醇,与其他β-肾上腺素能激动剂相同,在测定脉搏、血压和/或症状时,一些患者可产生临床显著的心血管作用。尽管按推荐剂使用本品时这种作用并不常见,如果发生,应停药。另外,β-肾上腺素能类药物有产生心电图变化的报道,例如T波变平、QTc间期延长、ST段压低。因此,心血管病患者慎用本品,特别是冠状动脉功能不全、心律失常及高血压患者慎用。 3、不要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哮喘患者在过量吸入拟交感神经剂时有致死的报道。确切的死因不明,但怀疑在产生不能预计的严重急性哮喘危像及继发缺氧后,产生心脏停搏。 4、速发型过敏反应:在服用异丙托溴铵或硫酸沙丁胺醇后,可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较罕见),可表现为荨麻疹、血管性水肿、皮疹、支气管痉挛、过敏及口咽部水肿。 5、贮藏条件:本品的内容物在压力状态下贮藏。不能刺破。不要在接近热源或明火处使用或贮藏本品。暴露温度在120F以上时会发生爆炸。不要将容器扔进火中或焚烧炉中。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6、抗胆碱能类药物观察到的作用:本品含有异丙托溴铵,因此,窄角型青光眼、前列腺增生或膀胱颈梗阻患者慎用本品。 7、拟交感神经类药物观察到的作用:本品含有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如硫酸沙丁胺醇,惊厥、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或对拟交感神经胺类药物有异常反应的患者慎用本品。β-肾上腺素类药物可能通过细胞分流,使一些患者产生显著的低钾血症,有可能产生心血管不良反应。血钾减少通常呈一过性,不需要补钾。 8、肝病或肾病患者使用:未对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进行研究。此类患者慎用。 9、患者信息:患者应避免将气雾喷到眼晴上。若喷到眼睛上,应被告之可能产生窄角型青光眼恶化,眼痛或不适、一过性视觉模糊、与结膜、角膜充血导致的红眼病有关的视力晕轮或彩色显像。本品的作用可能持续4-5小时或更长。不要频繁地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在未与医生咨询前,不要擅自增加本品的使用剂量或使用次数。如果发生本品对症状的缓解作用减弱,症状可能恶化,和/或需要使用本品的次数高于平时,应立即就医。在服用本品时,只有在医生指导下才能使用其他吸入类药物。如果发生妊娠或在哺乳,应就本品的使用与医生联系。适当的使用本品,包括采用一种可理解的方式使用本品。 10、运动员慎用。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1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未在孕妇中对本品、异丙托溴铵或沙丁胺醇进行充分的、良好对照的研究。由于动物生殖研究的结果并不总能预示对人体的反应,只有在对胎儿的潜在效益大于风险时才能使用本品。由于β-激动剂可能干扰子宫收缩,只有效益明显高于风险的患者在分娩期间才能使用本品。 (2)哺乳期妇女:目前尚不知本品的成份是否在人乳中排泄。 ①异丙托溴铵:由于不溶于脂类的四价基团可进入乳汁中。特别在吸入给药时,本品的活性成份异丙托溴铵不可能在婴儿体内的浓度达到有意义的程度。但由于许多药物能在人乳汁中排泄,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 ②沙丁胺醇:由于在动物试验中发现沙丁胺醇有潜在的致癌作用。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停止哺乳还是停药。 1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5、药物过量:由于异丙托溴铵在吸入或口服给药后全身吸收不好,不可能产生急性药物过量,因此推测药物过量的作用主要与硫酸沙丁胺醇有关。沙丁胺醇药物过量的临床症状包括心绞痛、高血压、低血钾症、心动过速(每分钟心跳200次)。与所有拟交感类气雾剂相同,药物滥用可引起心脏停搏甚至死亡。透析不适合治疗沙丁胺醇吸入过量:可酌情使用心血管β-受体阻滞剂,如酒石酸美托洛尔。 |
1.不能用于眼内注射。局部用氨基糖甙类抗生素可能会产生过敏反应。如果出现过敏,应停止用药。 2.与其他抗生素一样,长期应用将导致非敏感性菌株的过度生长,甚至引起真菌感染。如果出现二重感染,应及时给予适当的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