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急性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短期静脉治疗,改善心功能和症状。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
生产企业 |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681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急性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短期静脉治疗,改善心功能和症状。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用法用量 |
成人负荷剂量2575μg/kg,510分钟内静脉注射,随后0.251μg/kg/min持续静脉滴注。根据血压和心率调整剂量。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
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低血压、心动过速、心律失常、头痛、恶心、呕吐和腹泻。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
成分 |
适用于急性失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短期静脉治疗,改善心功能和症状。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医嘱使用;2. 监测血压和心率;3. 避免与磷酸二酯酶抑制剂合用;4.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