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成人或12岁以上的儿童所患的荨麻疹等皮肤过敏症状、季节性过敏性鼻炎(花粉症)及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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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咪唑斯汀。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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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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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043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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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成人或12岁以上的儿童所患的荨麻疹等皮肤过敏症状、季节性过敏性鼻炎(花粉症)及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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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咪唑斯汀缓释片: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日1次,每次10mg。或遵医嘱服用。本品为缓释薄膜衣片,不能掰开服用。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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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药禁用于下列情况: 1、对本品任何一种成份过敏。 2、严重的肝功能损害。 3、与咪唑类抗真菌药(全身用药)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合用。 4、与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合用,如I类和Ⅲ类抗心律失常药。 5、晕厥病史。 6、严重的心脏病或有心律失常(心动过缓、心律不齐或心动过速)病史。 7、明显或可疑QT间期延长或电解质失衡.特别是低血钾。 8、严重心动过缓。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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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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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成人或12岁以上的儿童所患的荨麻疹等皮肤过敏症状、季节性过敏性鼻炎(花粉症)及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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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药可能会使个别患者产生不良反应,根据频率由高至低依次为: 1、常见:腹泻、腹痛(包括消化不良)、口干、头痛、头晕、恶心、困意和乏力(通常为一过性的)、食欲增加并伴有体重增加。 2、偶见:低血压、心动过速、心悸、焦虑、抑郁、肝酶升高、关节痛、肌痛。 3、极个别病例:迷走神经异常(可能引起晕厥)、白细胞计数降低。 4、十分罕见:血管迷走神经发作、低中性粒细胞计数、过敏反应包括速发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全身性皮疹、荨麻疹、瘙痒和低血压。 5、有支气管痉挛以及哮喘加重的报道。但考虑到治疗人群中哮喘的发生率较高,因此尚不能确定与咪唑斯汀的相关性。 6、与某些抗组胺药物合用时,曾观察到QT间期延长的现象,这会增加高危人群发生严重心律失常的风险。 7、极罕见血糖或电解质水平的轻微变化,即使在健康人中发生此类轻微变化,其临床意义也不清楚。对于高危患者(特别是糖尿病、怀疑有电解质失衡和心律失常的患者),应对适当指标进行定期监测。 8、由于本品含有蓖麻油,可能会引起消化道不适,如恶心、呕吐和腹痛。治疗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请与医生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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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个别病例中观察到,咪唑斯汀具有轻微的延长QT间期的可能性,该延长作用的程度适度,不伴随心脏节律紊乱。 2、如有心脏病、心源性不适或心悸病史,用药前请征求医生的意见。 3、大多数服用咪唑斯汀的患者可以驾驶或完成需要精神集中的工作。但为了识别个体是否对药物特殊敏感,建议在驾驶和进行复杂工作之前对个体进行评估。 4、如有疑问,请向医生或药师咨询。 5、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孕妇使用眯咪斯汀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动物试验未显示咪唑斯汀在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对胚胎或胎仔的发育有直接或间接的毒性。目前尚无孕妇使用咪唑斯汀的有关致畸性和胎儿毒性的充分资料,但和其它药物一样,孕期尤其前三个月不建议使用。 (2)尚缺乏用药后咪唑斯汀在母乳中浓度的资料,因此不建议在哺乳期使用。 7、儿童用药:尚无12岁以下儿童用药方面的资料。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同成人。老年患者可能对咪唑斯汀潜在的镇静作用和对心脏复极化作用较为敏感。 9、药物过量:发生药物过量时,建议在用常规方法清除未吸收药物的同时,进行至少24小时的包括心脏监测(QT间期和心率)在内的全面症状监护。对肾功能损害患者研究的结果表明,血液透析不会增加药物的清除。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