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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唑斯汀

咪唑斯汀

处方药 非医保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成人或12岁以上的儿童所患的荨麻疹等皮肤过敏症状、季节性过敏性鼻炎(花粉症)及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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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唑斯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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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咪唑斯汀
咪唑斯汀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咪唑斯汀。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043

注册证号H201501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成人或12岁以上的儿童所患的荨麻疹等皮肤过敏症状、季节性过敏性鼻炎(花粉症)及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咪唑斯汀缓释片: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和12岁以上儿童:每日1次,每次10mg。或遵医嘱服用。本品为缓释薄膜衣片,不能掰开服用。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副作用

本药禁用于下列情况: 1、对本品任何一种成份过敏。 2、严重的肝功能损害。 3、与咪唑类抗真菌药(全身用药)或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合用。 4、与已知可延长QT间期的药物合用,如I类和Ⅲ类抗心律失常药。 5、晕厥病史。 6、严重的心脏病或有心律失常(心动过缓、心律不齐或心动过速)病史。 7、明显或可疑QT间期延长或电解质失衡.特别是低血钾。 8、严重心动过缓。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禁忌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成分

本品用于成人或12岁以上的儿童所患的荨麻疹等皮肤过敏症状、季节性过敏性鼻炎(花粉症)及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药理作用

本药可能会使个别患者产生不良反应,根据频率由高至低依次为: 1、常见:腹泻、腹痛(包括消化不良)、口干、头痛、头晕、恶心、困意和乏力(通常为一过性的)、食欲增加并伴有体重增加。 2、偶见:低血压、心动过速、心悸、焦虑、抑郁、肝酶升高、关节痛、肌痛。 3、极个别病例:迷走神经异常(可能引起晕厥)、白细胞计数降低。 4、十分罕见:血管迷走神经发作、低中性粒细胞计数、过敏反应包括速发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全身性皮疹、荨麻疹、瘙痒和低血压。 5、有支气管痉挛以及哮喘加重的报道。但考虑到治疗人群中哮喘的发生率较高,因此尚不能确定与咪唑斯汀的相关性。 6、与某些抗组胺药物合用时,曾观察到QT间期延长的现象,这会增加高危人群发生严重心律失常的风险。 7、极罕见血糖或电解质水平的轻微变化,即使在健康人中发生此类轻微变化,其临床意义也不清楚。对于高危患者(特别是糖尿病、怀疑有电解质失衡和心律失常的患者),应对适当指标进行定期监测。 8、由于本品含有蓖麻油,可能会引起消化道不适,如恶心、呕吐和腹痛。治疗期间如出现不良反应请与医生联系。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注意事项

1、在个别病例中观察到,咪唑斯汀具有轻微的延长QT间期的可能性,该延长作用的程度适度,不伴随心脏节律紊乱。 2、如有心脏病、心源性不适或心悸病史,用药前请征求医生的意见。 3、大多数服用咪唑斯汀的患者可以驾驶或完成需要精神集中的工作。但为了识别个体是否对药物特殊敏感,建议在驾驶和进行复杂工作之前对个体进行评估。 4、如有疑问,请向医生或药师咨询。 5、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孕妇使用眯咪斯汀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动物试验未显示咪唑斯汀在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对胚胎或胎仔的发育有直接或间接的毒性。目前尚无孕妇使用咪唑斯汀的有关致畸性和胎儿毒性的充分资料,但和其它药物一样,孕期尤其前三个月不建议使用。 (2)尚缺乏用药后咪唑斯汀在母乳中浓度的资料,因此不建议在哺乳期使用。 7、儿童用药:尚无12岁以下儿童用药方面的资料。 8、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同成人。老年患者可能对咪唑斯汀潜在的镇静作用和对心脏复极化作用较为敏感。 9、药物过量:发生药物过量时,建议在用常规方法清除未吸收药物的同时,进行至少24小时的包括心脏监测(QT间期和心率)在内的全面症状监护。对肾功能损害患者研究的结果表明,血液透析不会增加药物的清除。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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