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对其它治疗不耐受或疗效不佳的严重胃肠道动力性疾病,如慢性特发性或糖尿病性胃轻瘫、慢性假性肠梗阻、胃食管反流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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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西沙必利。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克拉维酸28.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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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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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93 |
国药准字H200304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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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对其它治疗不耐受或疗效不佳的严重胃肠道动力性疾病,如慢性特发性或糖尿病性胃轻瘫、慢性假性肠梗阻、胃食管反流病。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2.中耳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3.窦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 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 尽管本品对以上各种感染有效,但由氨苄青霉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疗,其原因是本品含有阿莫西林成分。因此对氨苄青霉素敏感的微生物和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引发的复合感染均对本品敏感,不需要再另用其他的抗生素。因为阿莫西林在体外对肺炎链球菌比氨苄青霉素和青霉素更有效,因此对氨苄青霉素或青霉素中性敏感的绝大多数的肺炎链球菌对阿莫西林和本品是完全敏感的。 为检测致病菌及其对本品的敏感性,应和外科手术一起进行细菌学试验。当感染可能涉及上述的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在细菌学和敏感试验得到结果前须开始治疗,以便测得致病菌和其对本品的敏感性。一旦知道结果,如需要,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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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西沙必利片、西沙必利胶囊: 1、口服治疗:本品应于饭前15分钟或睡前(如需第4次给药)服用。本品不可与西柚汁同服。 2、成人:根据病情的程度,每日总量15mg-30mg,分2-3次给药,每次5mg(剂量可以加倍)。每日最高服药剂量为30mg。 3、体重为25kg-50kg的儿童:最大剂量为5mg,每日4次。可口服片剂亦可口服混悬液。日剂量不应超过0.8mg/kg。 4、体重在25kg以下的儿童:每次0.2mg/kg体重,每日3-4次。最好选用混悬液。日剂量不应超过0.8mg/kg。 5、在肝肾功能不全时,建议减半日用量。 |
口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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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禁止同时口服或非肠道使用强效抑制CYP3A4酶的药物,包括:三唑类抗真菌药;大环内酯类抗生素;HIV蛋白酶抑制剂;奈法唑酮(见【药物相互作用】)。 3、心脏病、心律失常、QT间期延长者禁用,禁止与引起QT间期延长的药物一起使用。 4、有水、电解质紊乱的患者禁用,特别是低血钾或低血镁者禁用。 5、心动过缓者禁用。 6、患有其它严重心脏节律性疾病者禁用。 7、非代偿性心力衰竭患者禁用。 8、先天QT间期延长或有先天QT间期延长综合症家族史者禁用。 9、肺、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禁用。 10、禁用于增加胃肠道动力可造成危害的疾病(如胃肠梗阻)患者。 11、对早产新生儿,不建议使用本品治疗。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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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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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孕妇慎用;氨苄青霉素类的抗生素可通过乳汁分泌,所以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儿童用药:对于体重小于40kg的儿童,建议选用混悬剂。由于新生儿及婴儿的肾功能不健全,阿莫西林的代谢会被延迟,在儿科治疗中对于小于三个月的婴儿酌减剂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无需调整剂量,具体用量同成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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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对其它治疗不耐受或疗效不佳的严重胃肠道动力性疾病,如慢性特发性或糖尿病性胃轻瘫、慢性假性肠梗阻、胃食管反流病。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1.下呼吸系统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2.中耳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3.窦炎: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4.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β-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 5.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 尽管本品对以上各种感染有效,但由氨苄青霉素敏感菌引起的感染也可用本品治疗,其原因是本品含有阿莫西林成分。因此对氨苄青霉素敏感的微生物和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引发的复合感染均对本品敏感,不需要再另用其他的抗生素。因为阿莫西林在体外对肺炎链球菌比氨苄青霉素和青霉素更有效,因此对氨苄青霉素或青霉素中性敏感的绝大多数的肺炎链球菌对阿莫西林和本品是完全敏感的。 为检测致病菌及其对本品的敏感性,应和外科手术一起进行细菌学试验。当感染可能涉及上述的产生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在细菌学和敏感试验得到结果前须开始治疗,以便测得致病菌和其对本品的敏感性。一旦知道结果,如需要,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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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有极罕见(<1/10000)的QT间期延长和/或严重(个别致命性)室性心律失常的病例报道,如尖端扭转性室速、室性心动过速和心室纤颤。这些病例中的多数患者接受了合并药物(包括CYP3A4酶抑制剂)的治疗,和/或患有心脏疾病,或具有心律失常的危险因素。 2、其它报道的不良反应有: (1)一般的不良反应(>1/100<1/10):(与西沙必利的药理作用一致),可能发生一过性的腹部痉挛、肠鸣和腹泻。 (2)较少发生的不良反应(>1/1000<1/100):偶尔发生过敏反应(包括皮疹、荨麻疹和瘙痒)、一过性的轻微头痛或头晕。也有与剂量增加有关的尿频的报道。 (3)极罕见的不良反应(<1/10000):有个别病例发生惊厥性癫痫和锥体外系反应。可逆性的伴有或不伴有胆汁淤积的肝功能异常和支气管痉挛。可逆性的高催乳素血症、男子女性型乳房和溢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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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过程中应注意检测心电图。 2、胃肠道运动增加可造成危害的病人,必须慎用。 3、在老年患者,由于本品清除半衰期中度延缓,稳态血浆浓度一般会增高,故治疗剂量应酌减、慎用;儿童慎用。 4、有猝死的家庭史,要权衡利弊谨慎使用本品。 5、QTC间期大于450毫秒的病人或电解质紊乱的病人,不应使用本品。 6、动物生殖毒性及致畸研究表明本品不影响胚胎形成,无原始的胚胎毒性,也无致畸作用。在大量的人群研究中,西沙必利不增加胎儿畸变。但孕妇,尤其是在妊娠的三个月内应权衡利弊。尽管经乳汁排泄的量很少,仍建议哺乳母亲忌用。 7、本品不影响神经运动性功能,不引起镇静和嗜睡。然而,本品可加速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的吸收,如巴比妥酸盐、酒精等,因此同时给予时应慎重。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尽管在动物不影响胚胎形成,无原始的胚胎毒性,也无致畸作用,但若在妊娠期,尤其是在妊娠的头三个月应权衡利弊使用。 (2)尽管经乳汁排泄的量很少,仍建议哺乳母亲勿用。 9、儿童用药:小于34周的早产儿应慎用。 10、老年用药:在老年人,由于中度延长了清除半衰期,稳态血浆浓度一般会增高,故治疗剂量应酌减。 11、药物过量: (1)症状:用药过量时常表现为腹部痉挛和排便次数增加。罕见QT间期延长及室性心律失常的病例报道。婴儿(小于1岁)过量服用时会出现轻度的镇静、情感淡漠、张力缺乏症状。 (2)治疗:一旦用药过量,建议服用活性炭,并密切观察病人。建议密切注意有无出现QT-延长的可能性和产生尖端扭转型室速的因素,例如是否有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血钾或低血镁)和心搏徐缓。 |
1.一般 尽管本品具有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毒性低的性质,但仍建议在延长治疗期间定期检查一些器官功能,包括:肾、肝或造血功能。 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病人服用氨苄青霉素后,较多病人会出现红斑疹。因此单核细胞增多症的病人应禁用氨苄青霉素类抗生素。 治疗期间有出现由霉菌或细菌引起的双重感染的可能。如出现双重感染,应停药或采取合适的方法继续治疗。 2.患者须知: 用餐时服用本品,以减轻胃肠道副作用。许多抗生素均会引起腹泻,如出现严重腹泻或持续腹泻2-3天以上,请咨询你的医生。 3.警告: 据报道在青霉素治疗过程中有病人发生严重的和常见的过敏反应。这种反应易发生在有青霉素过敏史或对多种过敏源敏感的病人身上,有报道个别对青霉素过敏患者在使用头孢菌素时反应。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必须仔细检查病人的过敏史。如有任何过敏反应发生,必须立即停药。 严重过敏反应需立即用肾上腺素治疗,进行吸氧、静脉注射类固醇、喉管导气处理。 在所有抗生素的使用中假性粘膜结肠炎都有报道,而且可能由轻度发展到危及生命,所以对服用本品后发生腹泻的病人应谨慎处理。 抗菌素会改变引起腹泻的普通菌丛,可能使梭状芽孢杆菌大量生长。研究表明梭状芽孢杆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