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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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苦参素、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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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华康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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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237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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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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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0.6g。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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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病患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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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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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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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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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病人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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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 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章用药:尚无儿章用药经验。 7、老年用药:减量或遵医嘱。 8、药物过量:目前尚未见药物过量特殊体征和症状。若发生药物过量,要对患者进行监护,给予常规支持疗法。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