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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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碘苷。 |
土木香,柴胡、香附(制)、姜半夏、陈皮、延胡索(制),丹参、山楂、玫瑰花,广藿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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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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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652 |
国药准字Z3202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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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舒肝理气,解郁。用于胸肋胀闷,气郁不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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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结膜囊内,每1-2小时1次,每次1-2滴。 |
口服,一次3-6g,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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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碘制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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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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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舒肝理气,解郁。用于胸肋胀闷,气郁不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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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畏光、局部充血、水肿、痒或疼痛等不良反应,也可发生过敏反应眼睑水肿。长期滴用,可引起接触性皮炎、点状角膜病变、滤泡性结膜炎、泪点闭塞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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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Ⅱ型感染无效。 2、可与睫状肌麻痹剂、抗生素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激素能促使病毒感染扩散,故禁用于浅层角膜炎,但可用于实质性角膜炎、角膜水肿或虹膜炎。 3、本品可以阻止角膜组织DNA的合成。故长期使用能损伤角膜上皮,影响溃疡的修复,使用时一般不宜超过3周,痊愈后继续使用一般不宜超过3-5日。频繁滴眼可致角膜上皮点状剥脱,且不能避免复发。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穿透胎盘组织。动物试验可引起兔胎仔异常及鼠染色体畸变。在人体尚未经证实。能否从乳腺分泌也缺乏资料。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尚缺乏资料。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 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 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物;3. 服用期间不宜同时服用其他药物;4. 服用后若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