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为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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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碘苷。 |
本品每片含肌苷0.2克,辅料为淀粉、羟丙纤维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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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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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0652 |
国药准字H4402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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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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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于结膜囊内,每1-2小时1次,每次1-2滴。 |
口服。成人一次1-3片,儿童一次1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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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碘制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
偶见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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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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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抗病毒药,用于单纯疱疹性角膜炎、牛痘病毒性角膜炎和带状疱疹病毒感染。 |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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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畏光、局部充血、水肿、痒或疼痛等不良反应,也可发生过敏反应眼睑水肿。长期滴用,可引起接触性皮炎、点状角膜病变、滤泡性结膜炎、泪点闭塞等。 |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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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对单纯疱疹病毒Ⅱ型感染无效。 2、可与睫状肌麻痹剂、抗生素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合用。激素能促使病毒感染扩散,故禁用于浅层角膜炎,但可用于实质性角膜炎、角膜水肿或虹膜炎。 3、本品可以阻止角膜组织DNA的合成。故长期使用能损伤角膜上皮,影响溃疡的修复,使用时一般不宜超过3周,痊愈后继续使用一般不宜超过3-5日。频繁滴眼可致角膜上皮点状剥脱,且不能避免复发。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穿透胎盘组织。动物试验可引起兔胎仔异常及鼠染色体畸变。在人体尚未经证实。能否从乳腺分泌也缺乏资料。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 5、儿童用药:儿童用药尚缺乏资料。本品一般不用于婴幼儿。 6、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7、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2.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