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神经痛、心绞痛、胆绞痛以及烧伤、癌症及术后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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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异丙吡仑。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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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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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463 |
国药准字H4202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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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神经痛、心绞痛、胆绞痛以及烧伤、癌症及术后疼痛。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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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0-100mg(1-2片),一日1-2次。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对小儿滴数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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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婴儿禁用。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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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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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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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神经痛、心绞痛、胆绞痛以及烧伤、癌症及术后疼痛。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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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胃部不适、恶心和嗜睡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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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每日剂量不得超过450mg。 2、分娩止痛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儿童用药: (1)婴儿禁用。 (2)儿童慎用。 5、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只用于点耳。 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 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 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 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