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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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消旋山莨菪碱和硫酸软骨素。 |
人参、茯苓、白术(炒)、山药、白扁豆(炒)、莲子、薏苡仁(炒)、砂仁、桔梗、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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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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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3825 |
国药准字Z14020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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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
补脾胃,益肺气,用于脾胃虚弱,食少便溏,气短咳嗽,肢倦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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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滴后闭眼1分钟,一日2次,一次1-2滴,一个月为1疗程。 |
口服,一次6-9克(1-1.5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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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脑出血急性期,前列腺肥大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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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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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
补脾胃,益肺气,用于脾胃虚弱,食少便溏,气短咳嗽,肢倦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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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口干,面红。少见的有心率加快,排尿困难等反应。少数患者可发生唾液腺肿胀,偶有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滴眼后有轻微散瞳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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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3、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剂量过大者可出现阿托品样中毒症状。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塘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