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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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绵羊第四胃黏膜总抽取物、胃蛋白酶、凝乳酶、粘多糖等生物活性成分。 |
黑冰片、白豆蔻、牛胆粉、连翘、荜茇、石榴、木鳖子(制)、光明盐、诃子、肉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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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大连珍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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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4480 |
国药准字Z15020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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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消积,祛寒性“协日”。用于消化不良,胃脘疼痛,寒性痞症,嗳气吞酸,对寒性“协日”尤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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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3粒,一日三次。婴幼儿:一次1粒(只服内容物)。 |
口服,一次9~15粒,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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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十二指肠球部炎症患者禁用。 2.胃黏膜出血、糜烂的患者禁用。 3.胃酸明显偏高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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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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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可用于各类急慢性胃炎,胃下垂、胃大部分切除术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食欲不振等,亦可用于婴儿消化不良和腹泻。 |
消积,祛寒性“协日”。用于消化不良,胃脘疼痛,寒性痞症,嗳气吞酸,对寒性“协日”尤为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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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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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3.遇热不稳定,热至70℃以上失效。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脾胃虚寒者慎用;3. 忌食生冷、油腻、辛辣刺激性食物;4. 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