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病毒引起的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小儿病毒性肺炎,消化道溃疡,甲型病毒性肝炎,小儿病毒性肠炎及病毒性心肌炎、脑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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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莪术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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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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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003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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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病毒引起的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小儿病毒性肺炎,消化道溃疡,甲型病毒性肝炎,小儿病毒性肠炎及病毒性心肌炎、脑炎等。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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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用250ml-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 2、成人或十二岁以上儿童每日1次,每次0.2-0.4g,6个月以上婴幼儿每次0.1g,6个月以下减半,或遵医嘱,7-10日为一疗程。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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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忌用头孢曲松、头孢拉定、头孢哌酮、庆大霉素、速尿配伍使用,禁与丁香配伍。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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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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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病毒引起的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小儿病毒性肺炎,消化道溃疡,甲型病毒性肝炎,小儿病毒性肠炎及病毒性心肌炎、脑炎等。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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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是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全身发痒,面部潮红,并伴有胸闷,心前区不适,喉头发紧,恶心欲吐,严重者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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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前详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应避免使用。 2、初次使用我术油注射液者,开始时滴速宜控制在每分钟10滴左右,观察10分钟,若无不良反应发生,则可逐渐调速,但不易过快,滴速控制在每分钟30-40滴。 3、在静脉滴注的初始10分钟内,医护人员应注意观察并询问患者是否有不适感,之后对一般病人每15分钟巡视一次,对小儿、失语或昏迷病人每5分钟巡视1次,以便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将不良反应的危害降至最小。 4、如果发现药液浑浊、漏气、有异物、玻璃瓶有细微裂纹禁止使用。 5、出现不良反应的处理措施:立即停药,必要时可予以吸氧,也可用地塞米松注射液、异丙嗪注射液进行解救。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忌用,哺乳期妇女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必须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使用本品。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