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病毒引起的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小儿病毒性肺炎,消化道溃疡,甲型病毒性肝炎,小儿病毒性肠炎及病毒性心肌炎、脑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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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莪术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醋酸甲羟孕酮0.25mg、炔雌醇0.625υg、葡萄糖酸钙和维生素E、A、D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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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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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003 |
国药准字H20003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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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病毒引起的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小儿病毒性肺炎,消化道溃疡,甲型病毒性肝炎,小儿病毒性肠炎及病毒性心肌炎、脑炎等。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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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滴注,用250ml-5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滴注。 2、成人或十二岁以上儿童每日1次,每次0.2-0.4g,6个月以上婴幼儿每次0.1g,6个月以下减半,或遵医嘱,7-10日为一疗程。 |
口服。 1.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2.对已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次来月经第5天再继续服药。 3.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者延长,月经血量将少等,可隔日1次,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在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没有来月经,自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3-6个月。 4.绝经10年或60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一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小时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5.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 6.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第5天开始,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经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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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忌用头孢曲松、头孢拉定、头孢哌酮、庆大霉素、速尿配伍使用,禁与丁香配伍。 |
1%绝经5年以内的妇女用药后会有类似月经样的1-3次少量出血。出血时停药,血干净后再继续服,若血量较大应去妇科就诊。乳房涨一般无需处理,如果胀痛应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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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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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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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病毒引起的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小儿病毒性肺炎,消化道溃疡,甲型病毒性肝炎,小儿病毒性肠炎及病毒性心肌炎、脑炎等。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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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主要是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全身发痒,面部潮红,并伴有胸闷,心前区不适,喉头发紧,恶心欲吐,严重者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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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前详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应避免使用。 2、初次使用我术油注射液者,开始时滴速宜控制在每分钟10滴左右,观察10分钟,若无不良反应发生,则可逐渐调速,但不易过快,滴速控制在每分钟30-40滴。 3、在静脉滴注的初始10分钟内,医护人员应注意观察并询问患者是否有不适感,之后对一般病人每15分钟巡视一次,对小儿、失语或昏迷病人每5分钟巡视1次,以便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将不良反应的危害降至最小。 4、如果发现药液浑浊、漏气、有异物、玻璃瓶有细微裂纹禁止使用。 5、出现不良反应的处理措施:立即停药,必要时可予以吸氧,也可用地塞米松注射液、异丙嗪注射液进行解救。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忌用,哺乳期妇女尚不明确。 7、儿童用药:必须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使用本品。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本品为更年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哺乳妇女禁止使用。 2.对于高危人群,如已患冠心病、有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家族史者应慎用。 3.长期服用患者,应定期进行妇科检查。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