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肿瘤病人发生恶液质,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苦参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碟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 |
|
生产企业 |
四川国瑞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638 |
国药准字H2000041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肿瘤病人发生恶液质,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日1次,每次100ml(80mg)。滴注时间不应少于40分钟。 |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1/3~1片),口服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控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在5×10-8mol/L以下。2.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每日口服剂量5-15mg(1/3~1片),视中毒情况而定。3.用于巨幼细胞贫血,每日口服15mg(1片)。4.与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20-30mg/m2体表面积,在氟尿嘧啶用药半小时后口服。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如药液混浊变色禁用。 |
很少见,偶见皮疹、荨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肿瘤病人发生恶液质,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
药理作用 |
1、偶有轻度恶心、呕吐、口苦、上腹不适或疼痛、腹胀、头痛、眩晕、胸闷、发热等不良反应,一般情况下症状可自行缓解。 2、滴注速度太快,会产生头晕、恶心等不良反应。可继续给药,但需减量。 3、用药过量时,出现心悸、心慌不适或易兴奋、出汗、疲乏等,停药后自行恢复,必要时可用中枢抑制剂对抗,或给予支持治疗。 4、个别患者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或注射局部轻微刺激性疼痛。 |
||
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肾功能不全者用量酌减。 3、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滴注速度以每分钟不超过60滴为宜。 5、避免长期在一个部位注射而造成血管及局部组织损伤。 6、如在数天后,本品的不良反应仍存在,应停药。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相关研究报道,不推荐使用。 8、儿童用药:无相关研究报道,不推荐使用。 9、老年用药:应按常规根据老年患者的年龄与体质减量使用或遵医嘱。 10、药物过量:临床用药过量时,病人可出现心悸,心慌不适感,或易兴奋、出汗、疲乏等,应暂时停药,以后可根据情况继续给药,但须减量。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4. 与叶酸拮抗剂同用,应先于后者给药46小时;5. 用药期间应避免饮酒;6. 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