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及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亦用于解除分娩时由于子宫收缩过度产生的胎儿窒息及早产先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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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海索那林。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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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北瑞森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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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3792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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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及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亦用于解除分娩时由于子宫收缩过度产生的胎儿窒息及早产先兆等。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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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2、小儿:按体重一次0.02mg/kg,一日3次。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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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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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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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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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及慢性喘息型支气管炎所致支气管痉挛,亦用于解除分娩时由于子宫收缩过度产生的胎儿窒息及早产先兆等。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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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少数病例可有心慌、心跳加快、肌肉震颤、口干,必要时药物用量减半或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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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心脏病、糖尿病及高血压患者慎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