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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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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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恒诚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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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470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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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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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本品可直接口服,或置于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 2、成人及体重大于40kg(或年龄大于12岁)的儿童,根据病情的需要,每次2-4片(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体重小于40kg(或年龄小于12岁)的儿童,每次1片半(每片含阿莫西林200mg和克拉维酸28.5mg)每12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3、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一般不要求减少剂量。严重肾功能受损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ml/min者,不应服用本品。 4、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应慎用本品,并且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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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霉素皮试阳性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及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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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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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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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转氨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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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2、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发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 3、本品与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和给药间隔;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5、对怀疑伴有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7、对实验室检査指标的干扰: (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2)可使血清丙氨酸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