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急性粒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以及慢性急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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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柔红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妥布霉素15毫克和地塞米松5毫克/5毫升。防腐剂:0.01%苯甲氯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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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
s.a.ALCON-COUVREUR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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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925 |
注册证号H2015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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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急性粒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以及慢性急变者。 |
1.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有反应的眼科炎性病变及眼部表面的细菌感染或有感染危险的情况;2.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段组织及一些可接受激素潜在危险性的感染性结膜炎等炎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反应。它们也适用于慢性前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3.有抗感染成分的复方制剂可以应用于发生眼表感染危险大的部位和预计有大量细菌存在于眼部的潜在危险时;本品中特有的抗感染药物对一些常见的眼部细菌和病原菌有效: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表皮葡萄球菌(凝血酶阳性及阴性),包括耐青霉素株。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一些非溶血性链球菌和一些肺炎链球菌。绿脓杆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氏菌、产气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摩氏摩根氏菌、多数普通变形杆菌株、流感嗜血杆菌、腔隙莫拉氏菌、埃氏嗜血菌、醋酸钙不动杆菌以及一些奈瑟菌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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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或滴注,使用前每支加10ml注射用生理盐水溶解。静脉滴注用0.9%氯化钠注射液250ml溶解后滴注,1小时内滴完。 2、成人:一个疗程的用量为0.4-1.0mg/kg。 3、儿童:用量为1.0mg/kg,一日一次,共3-5次,连续或隔日给药。停药1周后重复。总给药量不超过25mg/kg。 |
1.每4至6小时一次。每次l至2滴滴入结膜囊内。在最初l-2天剂量可增加至每2小时1次。根据临床征象的改善逐渐减少用药的频度,注意不要过早停止治疗。用前摇匀。2.第一次开处方不能超过20毫升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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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心脏病患者及有心脏病史的患者禁用。 2、对本药有严重过敏史患者禁用。 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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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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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动物试验显示激素有致畸胎的作用。在两组孕兔的试验中,眼部使用0.1%地塞米松导致15.6%和32.3%的畸胎发生率。在大鼠的长期使用地塞米松的试验中,也观察到胎儿发育迟缓和死胎发生率增加。在大鼠和兔子的生殖研究中,未发现胃肠外应用剂量高达每天100mg/kg体重的妥布霉素对生育力和胎儿发育产生不利影响的证据。在孕妇中没有足够或很好对照的相关研究。本品仅在潜在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性时方可在孕期使用;哺乳期妇女:全身使用的肾上腺皮质激素可存在于人乳中并可抑制生长,影响内源性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产生或导致其它的副作用。尚不清楚本品局部应用是否从乳汁中排泌。因为许多药物可以从人乳汁中排泌,所以本品应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2岁以下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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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急性粒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以及慢性急变者。 |
1.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有反应的眼科炎性病变及眼部表面的细菌感染或有感染危险的情况;2.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段组织及一些可接受激素潜在危险性的感染性结膜炎等炎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反应。它们也适用于慢性前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3.有抗感染成分的复方制剂可以应用于发生眼表感染危险大的部位和预计有大量细菌存在于眼部的潜在危险时;本品中特有的抗感染药物对一些常见的眼部细菌和病原菌有效: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表皮葡萄球菌(凝血酶阳性及阴性),包括耐青霉素株。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一些非溶血性链球菌和一些肺炎链球菌。绿脓杆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氏菌、产气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摩氏摩根氏菌、多数普通变形杆菌株、流感嗜血杆菌、腔隙莫拉氏菌、埃氏嗜血菌、醋酸钙不动杆菌以及一些奈瑟菌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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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骨髓抑制:较严重。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出血,不应用药过久。如出现口腔溃疡(多在骨髓毒性之前出现)应即停药。 2、心脏毒性:可引起心电图异常、心动过速、心律失常;严重者可有心力衰竭。总给药量超过25mg/kg时可致严重心肌损伤,静注太快时也可出现心律失常。 3、胃肠道反应:溃疡性口腔炎,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等。 4、肝肾损伤:GOT、GPT、ALP升高、黄疸、BUN升高、蛋白尿。 5、局部反应:漏出血管外可导致局部组织坏死。 6、其他:脱发、倦怠、头痛、眩晕等精神症状,畏寒,呼吸困难,发烧、皮痃等过敏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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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引起骨髓抑制,心脏毒性等严重不良反应的情况。应特别观察患者状况,定期进行临床检查(血液检查,肝肾功能,心肌功能检查等)。如有异常,作减药、停药等处理。长期用药不良反应可增加,并有延迟性进行性心肌病变进展,故应慎用。未用过蒽环类抗癌药的患者,如本品用药总量超过25mg/kg,发生心脏毒性的可能增加,应充分注意。 2、有感染、出血倾向或病情恶化,应慎用。 3、本药只能用于静脉注射或滴注。静脉注射时应注意部位和方法,尽可能慢,以防止引起血管疼痛,静脉炎和形成血栓。并防止药液漏出血管外,以免引起组织损坏和坏死。 4、与酸性或碱性药物配伍易失效。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动物实验(小鼠)中有致畸报告。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2)避免给哺乳期妇女用药,必须用药时应终止哺乳(尚未确定哺乳时用药的安全性)。 6、儿童用药: (1)儿童用药时,应特别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慎用。 (2)对儿童及生育年龄的患者,如必须给药,应考虑到对性腺的影响。 7、老年用药:本药主要经肝脏代谢,老年患者肝脏功能等生理功能减退,慎用。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与其他滴眼液混合使用;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5.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眼压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