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配合饮食控制,用于治疗糖尿病。或降低糖耐量低减者的餐后血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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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卡波糖。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化学名称: 6α-甲基-17α-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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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Pfizer Italia S.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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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201 |
注册证号H20140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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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配合饮食控制,用于治疗糖尿病。或降低糖耐量低减者的餐后血糖。 |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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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阿卡波糖片: 1、用餐前即刻整片吞服或与前几口食物一起咀嚼服用,剂量因人而异。 2、一般推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每次0.1g,每日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至每次0.2g,每日3次。或遵医嘱。 3、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如果病人坚持严格的糖尿病饮食仍有不适时,就不能再增加剂量,有时还需适当减少剂量,平均剂量为一次0.1g,一日3次。 阿卡波糖胶囊: 用餐前即刻整粒吞服,剂量需个体化。一般推荐剂量为: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日3次,以后逐渐增加至每次0.1g。每次3次,个别情况下,可增加至每次0.2g,每日3次。或遵医嘱。 |
给药途径:口服。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 乳腺癌:推荐每日 500-1500mg,甚至每日高达 2g (大剂量可分成每天 2-3次用药)。 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 100-500mg。一般一次 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 500mg,每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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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阿卡波糖和/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 2、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禁用。 3、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症、严重的疝、肠梗阻和肠溃疡)的病人禁用。 4、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5ml/分)的患者禁用。 |
应用孕激素治疗偶见或罕见以下不良反应,按照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而非发生频率依次罗列如下: 免疫系统异常 超敏反应(如过敏反应和过敏样反应、血管性水肿) 内分泌异常 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如类库欣综合征)、长期无排卵 代谢和营养异常 水肿/液体潴留、体重变化、糖尿病恶化 精神异常 意识模糊、抑郁、欣快、性欲改变、失眠、神经质 神经系统异常 抑郁、头晕、头痛、集中力缺失、嗜睡、脑梗塞、肾上腺素样反应(手细颤、出汗、夜间小腿痛性痉挛) 眼部异常 视觉障碍、糖尿病性白内障、视网膜血栓形成 心脏异常 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悸、心动过速 血管异常 血栓栓塞疾病、潮热 呼吸道、胸部及纵膈异常 肺栓塞 消化道异常 便秘、腹泻、口干、恶心、呕吐 肝胆异常 黄疸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痔疮、脱发、多毛症、瘙痒症、皮疹、荨麻疹 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 糖尿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异常子宫出血(不规律、增加、减少)、闭经、宫颈糜烂、乳溢、乳房痛 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 疲劳、注射部位反应、不适、发热 实验室检查 宫颈分泌物改变、食欲改变、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升高、高钙血症、糖耐量下降、血压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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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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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本品禁用于妊娠女性。一些报告提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妊娠早期宫内暴露于孕激素类药物与胎儿生殖器异常有关。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妊娠,则应被告知本品对于胎儿的潜在危害。2.哺乳: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在乳汁中。虽尚无证据提示这将对被哺乳婴儿带来任何危害,仍建议在使用醋酸甲羟孕酮片治疗期间避免哺乳。儿童用药:不适用于儿童。老年用药:没有证据显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在药物代谢方面存在差异。因此,相同的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适用于每个年龄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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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配合饮食控制,用于治疗糖尿病。或降低糖耐量低减者的餐后血糖。 |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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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有胃肠胀气和肠鸣音,偶有腹泻和腹胀,极少见有腹痛。 2、如果不遵守规定的饮食控制,则胃肠道副作用可能加重。如果控制饮食后仍有严重不适的症状,应咨询医生以便暂时或长期减小剂量。 3、极个别病例可能出现诸如红斑、皮疹和荨麻疹等皮肤过敏反应。 4、极个别病例观察到水肿的发生。极个别病例发生轻度肠梗阻或肠梗阻。 5、据报道在极个别情况可出现黄疸和/或肝炎合并肝损害。在日本发现个别患者发生爆发性肝炎而死亡,但是否与阿卡波糖有关还不明确。 6、在接受阿卡波糖每日150至300mg治疗的患者,观察到个别患者发生与临床有关的肝功能检查异常(3次超过正常高限,参考注意事项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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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应遵医嘱调整剂量。 2、如果病人在服药4-8周后疗效不明显,可以增加剂量。 3、个别病人,尤其是在使用大剂量时会发生无症状的肝酶升高。因此,应考虑在用药的头6-12个月检测肝酶的变化。但停药后肝酶值会恢复正常。 4、本品可使蔗糖分解为果糖和葡萄糖的速度更加缓慢。因此如果发生急性的低血糖,不宜使用蔗糖,而应该使用葡萄糖纠正低血糖反应。 5、服用阿卡波糖治疗期间,由于结肠内碳水化合物酵解增加,蔗糖或含有蔗糖的食物常会引起腹部不适,甚至导致腹泻。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因为无法得到有关本药在妊娠妇女中使用的资料,妊娠期妇女禁用。 (2)哺乳期大鼠服用放射性标记的阿卡波糖后,在其乳汁中发现了少量的放射活性物质,在人类尚无类似的发现。即使如此,由于尚不能排除乳汁中阿卡波糖对婴儿的影响,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鉴于尚无本品对儿童和青春期少年的疗效和耐受性的足够资料,本品不应使用于18岁以下的患者。 8、老年用药:没有特殊注意事项。 9、药物过量:当过量的阿卡波糖胶囊与含碳水化合物的食物或饮料一起服用时,会发生严重的胃肠胀气和腹泻;如果空腹服用过量阿卡波糖胶囊,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胃肠道反应。当服用了过量的阿卡波糖胶囊时,在随后的4-6小时内要避免饮用或吃含碳水化合物的食物。 |
本品应该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师监督指导下使用,且患者须进行定期随访。 ·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阴道出血进行仔细检查,明确诊断。 ·在送检子宫内膜或宫颈组织时,应告知病理学家(实验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体潴留,因此应慎用于可能因液体潴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具有临床抑郁治疗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监测。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观察。 ·应告知医生/实验室本品的应用可降低下述内分泌指标的水平: a. 血浆/尿类固醇(如皮质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b. 血浆/尿促性腺激素(如LH 和FSH) c.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如果视力突然部分或完全丧失或如果突发眼球突出、复视或偏头痛,在检查期间不应再给药。如果检查提示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则应立即停药。 ·虽然应用醋酸甲羟孕酮与诱发血栓栓塞性疾病并无明确因果关系,但不推荐本品用于任何具有静脉血栓栓塞(VTE)病史的患者。对于接受本品治疗时发生VTE 的患者,建议停用本品。 ·本品可能会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