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急性出血,特别适用于急性大出血的初始治疗;由于外伤、烧(烫)伤和出血等引起的外科低血容量性休克;外科手术期间的血容量减少;体外灌注时减少由于体外循环产生并发症的风险。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分为:右旋糖酐、氯化钙、氯化钾、氯化钠、乳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维地洛。化学名称:(±)-1-(9H--咔唑-4--氧基)-3-[2-(2-甲氧基苯氧基乙基)-氨基]-2-丙醇分子式:C24H26N2O4分子量:406.48 |
|
生产企业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巨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0123 |
国药准字H2000000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急性出血,特别适用于急性大出血的初始治疗;由于外伤、烧(烫)伤和出血等引起的外科低血容量性休克;外科手术期间的血容量减少;体外灌注时减少由于体外循环产生并发症的风险。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静脉内输注本品500-1000mL,应根据患者年龄、临床表现和体重调整用量。加入体外循环液的剂量为20-30mL/kg,以右旋糖酐40计为2-3g/kg。 |
因存在明显个体差异,用药应遵医嘱。推荐开始剂量为5mg(0.5片),每天二次,两天后可增加至10mg(1片),每天二次,如应用两周后疗效仍不满意,可增至20mg(2片),每天二次,但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40mg(4片)。 |
|
副作用 |
1、本品禁用于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循环血容量的增加可引起临床病症的恶化)。 2、本品禁用于高乳酸血症病人(病情可能恶化)。 |
高血压: 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 发生率>0.1%,<1%:四肢缺血,心动过速,运动功能减退,胆红素尿,转氨酶增高,胸骨下疼痛,水肿,焦虑,睡眠紊乱,抑郁加重,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异常,情绪不稳定,哮喘,男性性欲下降,瘙痒,红斑,斑丘疹,光过敏反应,耳鸣,尿频,口干,多汗,低钾,糖尿病,高脂血症,贫血,白细胞减少。 发生率0.1%,但很重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心肌缺血,脑血管阻碍,惊厥,偏头痛,神经痛,脱发,剥脱性皮炎,健忘症,胃肠道出血,气管痉挛,肺水肿,听力下降,呼吸性碱中毒,尿素氮增高,高密度脂蛋白下降,全血细胞减少。 心功能不全: 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人体研究尚不充分,只有卡维地洛对胎儿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方可用于孕妇。是否分泌入人类的乳汁不清楚,许多其它β受体阻滞剂可分泌入乳汁,以及潜在的严重不良反应,如心动过缓,因此通过衡量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确定哺乳妇女应停药或停止哺乳。儿童用药:年龄<18岁者的安全性和疗效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与年轻心功能不全患者,高血压之间的疗效和不良事件的发生率无不同。 |
|
成分 |
本品用于急性出血,特别适用于急性大出血的初始治疗;由于外伤、烧(烫)伤和出血等引起的外科低血容量性休克;外科手术期间的血容量减少;体外灌注时减少由于体外循环产生并发症的风险。 |
治疗轻、中度高血压,可单独或与其它抗高血压药(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联合应用。 |
|
药理作用 |
1、临床上重大不良反应: (1)休克(发生频率未见报道):由于休克可能发生,因此,应当仔细观察病人。如果观察到血压下降、脉搏频率加快或呼吸困难等休克体征或症状,应立刻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2)急性肾衰(发生频率未见报道):急性肾衰可能出现。如果出现尿少等肾功能不良体征或症状,应立刻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像血液过滤、血浆交换或血液透析。 (3)过敏性休克(发生频率未见报道):如果观察到过敏性休克病征或症状,应立刻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2、其他不良反应: (1)血液方面:大剂量或反复输注本品可能引起延长出血时间或引起出血倾向。如果出现任何这些反常的病征,应停止给药。 (2)胃肠道:恶心和呕吐很少发生。 (3)皮肤:荨麻疹可能很少发生。 (4)大剂量和/或快速给药:大剂量和/或快速给药可能引起大脑、肺和外周性水肿,因此,在大剂量和/或快速给药时病人应当被仔细监控。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避免长时间的使用,输注应在5天内完成。 2、以下病人给药时应谨慎:肾功能衰竭病人(病情可能恶化);脱水病人(肾功能不全可能加重);肺水肿病人(水和电解质可能引起病情的恶化);低纤维蛋白原血症或血小板减少症病人(减少止血增加出血的风险);肝病病人(水和电解质的代谢可能恶化。给药可能影响水和电解质的平衡,这样可能引起病人的病情恶化;由于尿道破坏引起尿量输出减少的病人(水和电解质的超负荷可能引起病人的临床病症可能恶化)。 3、使用时注意事项: (1)给药途径:本品必须静脉内给药。 (2)配药时:由于本品含有钙,当血中存在柠檬酸时可引起血凝固,使用时应谨慎。应当避免和含磷酸盐或碳酸盐的药物混合,因为可引起沉淀。 (3)给药前: ①如果产品浑浊,不应给药。温度改变很少引起不溶性沉淀,如果出现应当丢弃。 ②为使感染风险最小,应在无菌条件下使用。 ③如果在低温环境下给药,使用时应把本品加热至接近体温。 ④开瓶后立刻使用,用完后丢弃所有剩余的溶液。 4、运动员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关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确立。 6、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7、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生理功能的降低,因此,老年人用药时应采取合适的措施如减慢输注速度。 8、药物过量:尚无药物过量的报道。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 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 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时,须加倍小心。 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可能增强胰岛素引起的低血糖,延迟血糖水平的恢复。易自发性低血糖者或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糖尿病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谨慎。 5.甲状腺功能亢进中毒症状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如心动过速。突然停用b-受体阻滞剂可能加重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或诱发甲状腺危象。 6.因卡维地洛具有β受体阻滞活性,不能突然停药,尤其是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必须1~2周以上逐渐停药。 7.临床试验中卡维地洛可导致心动过缓,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8.低血压、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