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肿瘤病人发生恶液质,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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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苦参碱。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辅料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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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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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745 |
国药准字H10960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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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肿瘤病人发生恶液质,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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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日1次,每次100ml(80mg)。滴注时间不应少于40分钟。 |
一日4~6次,一次1滴;眼科手术用药:术前3、2、1和0.5小时各滴眼一次,一次1滴。白内障术后24小时开始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二周;角膜屈光术后15分钟即可用药,一日4次,持续用药三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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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如药液混浊变色禁用。 |
滴眼有短暂烧灼、刺痛、流泪等,极少数可有结膜充血、视物模糊。不足3%患者可出现乏力、困倦、恶心等全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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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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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动物致畸研究中,给小鼠用药量至人局部用量的5000倍(20mg/kg/day)),大鼠和兔用至2500倍(10mg/kg/day)),均未发现致畸作用,尽管这些量已经达到对母体和胎儿产生毒性。大鼠母体对双氯芬酸钠的毒性表现为难产,妊娠延长,胎儿体重、生长和成活率下降。已经显示,双氯芬酸钠可透过大鼠和小鼠的胎盘屏障。但目前尚无在人体的研究报告,因此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和作用尚未考察。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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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肿瘤病人发生恶液质,改善肿瘤病人生存质量。 |
用于治疗葡萄膜炎、角膜炎、巩膜炎,抑制角膜新生血管的形成等。(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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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偶有轻度恶心、呕吐、口苦、上腹不适或疼痛、腹胀、头痛、眩晕、胸闷、发热等不良反应,一般情况下症状可自行缓解。 2、滴注速度太快,会产生头晕、恶心等不良反应。可继续给药,但需减量。 3、用药过量时,出现心悸、心慌不适或易兴奋、出汗、疲乏等,停药后自行恢复,必要时可用中枢抑制剂对抗,或给予支持治疗。 4、个别患者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或注射局部轻微刺激性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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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肾功能不全者用量酌减。 3、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滴注速度以每分钟不超过60滴为宜。 5、避免长期在一个部位注射而造成血管及局部组织损伤。 6、如在数天后,本品的不良反应仍存在,应停药。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无相关研究报道,不推荐使用。 8、儿童用药:无相关研究报道,不推荐使用。 9、老年用药:应按常规根据老年患者的年龄与体质减量使用或遵医嘱。 10、药物过量:临床用药过量时,病人可出现心悸,心慌不适感,或易兴奋、出汗、疲乏等,应暂时停药,以后可根据情况继续给药,但须减量。 |
1. 仅供眼部使用;2. 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3. 使用前清洁双手;4. 滴入眼内后闭眼几分钟;5. 如有过敏反应立即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