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和预防血容量不足,急性等容血液稀释(A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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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乙基淀粉与氯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培他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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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华鲁制药有限公司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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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350 |
国药准字H20203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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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和预防血容量不足,急性等容血液稀释(ANH)。 |
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叫5-FU/LV改善生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结直肠癌: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药)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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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用于静脉输注。 2、初始的10-20ml,应缓慢输入,并密切观察病人(防止可能发生的过敏样反应)。 3、每日剂量及输注速度应根据病人失血量、血液动力学参数的维持或恢复及稀释效果确定。 4、没有心血管或肺功能危险的病人使用胶体扩容剂时,红细胞压积应不低于30%。 5、每日最大剂量按体重33ml/kg。 6、根据病人的需要,本品在数日内可持续使用,治疗持续时间,取决于低血容量持续的时间和程度,及血液动力学参数和稀释效果。 7、对于长时间每天给予最大剂量的治疗,目前只有有限的经验。 8、或遵医嘱。 |
培他滨片应在餐后30分钟内用水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片剂不得压碎或切割(见【不良反应】)。如果患者无法整片吞服卡培他滨片剂而必须压碎或切割,则应由接受安全操作细胞毒性药物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该操作。具体看内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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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液体负荷过重(水分过多),包括肺水肿。 2、少尿或无尿的肾功能衰竭。 3、接受透析治疗病人。 4、颅内出血。 5、严重高钠或高氯血症。 6、已知对羟乙基淀粉和/或本品中其他成份过敏。 |
研究者认为,在卡培他滨针对不同适应症进行单药治疗(结肠癌辅助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和转移性乳腺癌治疗)和进行联合化疗方案时都有可能发生不良反应。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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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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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和预防血容量不足,急性等容血液稀释(ANH)。 |
结肠癌辅助化疗:卡培他滨适用于Dukes'C期、原发肿瘤根治术后、适于接受氟嘧啶类药物单独治疗的结肠癌患者的单药辅助治疗。其治疗的无病生存期(DFS)不亚于5-氟尿嘧啶和甲酰四氢叶酸联合方案(5-FU/LV)。卡培他滨单药或其他药物联合化疗均不能延长总生存期(OS),但已有试验数据表明在联合化疗方案中卡培他滨叫5-FU/LV改善生病生存期。医师在开具处方使用卡培他滨单药对Dukes’C期结肠癌进行辅助治疗时,可参考以上研究结果。用于支持该适应症的数据来自国外临床研究(见【临床试验】部分内容)。结直肠癌:卡培他滨单药或与奥沙利铂联合(XELOX)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的一线治疗。乳腺癌联合化疗:卡培他滨可与多西紫杉醇联合用于治疗含蒽环类药物方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乳腺癌单药化疗:卡培他滨亦可用于治疗对紫杉醇及含蒽环类药物化疗方案均耐药或对紫杉醇耐药和不能再使用蒽环类药物治疗(例如已经接受了累积剂量400mg/m2阿霉素或阿霉素同类药)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耐药的定义为治疗期间疾病继续进展(有或无初始缓解),或完成含有蒽环类药物的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胃癌:卡培他滨适用于不能手术的晚期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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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极个别患者在使用含羟乙基淀粉的药品时,可能发生过敏样反应(过敏反应,类似中度流感的症状,心动过缓,心动过速,支气管痉挛,非心源性肺水肿)。在输液过程中,如患者发生不可耐受的反应,应立即终止给药,并给予适当的治疗处理。 2、给予羟乙基淀粉时,患者血淀粉酶浓度将升高,可能干扰胰腺炎的诊断。 3、长期大剂量使用羟乙基淀粉,患者会出现皮肤瘙痒。 4、大剂量使用时,由于稀释效应,可能引起血液成分如凝血因子、血浆蛋白的稀释,以及红细胞压积的下降。 5、使用羟乙基淀粉时,可能发生与剂量相关的血液凝结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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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过量使用引起液体负荷过重,特别是心功能不全和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病人,液体负荷过重的危险性增加,应调整剂量。为防止重度脱水,使用本品前应先给予晶体溶液。严重肝脏疾病或严重凝血功能紊乱的病人应慎用,如严重Willebrand病的患者。应补充充足的液体,定期监测肾功能和液体平衡。 应密切监测血清电解质水平。有关过敏样反应的发生,见不良反应项。应避免与其它药物混合,如果在特别情况下需要与其它药物混合,要注意相容性(无絮状或沉淀),无菌及均匀混合。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超过有效期后不能使用,未用完的药品应丢弃。只有在溶液澄清及容器未损坏时使用。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应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运动员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用于妊娠期患者的临床资料。动物研究表明,本品对受孕、胚胎发育、分娩或产后发育均无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也无致畸的结果。只有当可能获得的治疗利益大于风险时,才可用于妊娠期患者。尚无用于哺乳期患者的临床资料。 3、儿童用药:关于本品用于儿童的临床资料很少,当可能获得的治疗利益大于风险时,才能应用于儿童。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同其它容量替代品一样,如使用过量,可能引起循环系统负荷过量(如肺水肿),应立即停药,必要时给予利尿剂。 |
1. 严格按照医嘱服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4.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5. 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