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轻、中度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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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氨苄。 |
聚乙二醇4000,为环氧乙烷和水缩聚而成的混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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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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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20062 |
H2011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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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轻、中度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缓解成人便秘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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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取本品放入温开水中,待其溶解后饮用。口服。 1、成人:一次0.25-0.5g,每6小时1次。最高剂量每日4g。单纯性膀胱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和链球菌咽峡炎患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 2、小儿:按体重一日25-50mg/kg,每6小时1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和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按体重12.5-50mg/kg,每12小时1次。 |
口服,将袋内散剂溶于200~250ml水中后服用。每次1袋,每天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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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
刚服用时有报道恶心和呕吐,一般继续服用即消失。-有报道腹胀感。-极罕见有过敏性反应,如发疹,荨麻疹和水肿。特殊病例有报道过敏性休克。在中国进行的106例受试者临床研究中,认为与可能用药相关的临床检验指标的变化有:1例出现白细胞计数减少,2例出现TBIL的升高。如使用本品中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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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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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轻、中度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
缓解成人便秘的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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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喛气等。 2、少见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和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3、个别心内膜炎患者高剂量(每日20-40g,尚加用丙磺舒)服用本品时,可出现血尿、嗜酸粒细胞增多和血清肌酐增高,但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迅速消失。 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粒细胞减少和假膜性结肠炎;罕见溶血性贫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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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肝功能损害者慎用;肾功能减退患者应减少剂量且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当一日口服本品的剂量超过4g(以无水头孢氨苄计)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资料显示,孕妇口服本品500mg后,羊水和脐带血中均可获得有效浓度,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口服本品500mg后乳汁中浓度约为5mg/L,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8、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 9、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10、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对于身体虚弱的老年人,建议在医疗监控下服用该药品。由于服用该药品引起的连续性腹泻可能会极大地扰乱同时服用的其它药物的吸收。该药品含有聚乙二醇。对于含有聚乙二醇的药品,极罕见有过敏性反应(如发疹,荨麻疹,水肿)的报道。特殊病例有过敏性休克报道。因此,建议不要给有可能对聚乙二醇过敏的患者服用该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