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中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或不能口服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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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钠。 |
替莫唑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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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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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567 |
注册证号H20171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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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中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或不能口服的患者。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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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给药。 1、成人一次0.5-1g,每6-8小时1次。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给药。 2、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min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每次血液透析后应给予阿莫西林1g。 3、严重感染时可与舒巴坦按2:1合用,成人每次本品2g,舒巴坦1g,用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并加入5%葡萄糖溶液150-200ml中静脉滴入,每8小时1次。 |
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成人患者:同步放化疗期:口服本品,每日剂量为75mg/m2,共42天,同时接受放疗(60Gy分30次);随后接受6个周期的本品辅助治疗。根据患者耐受程度可暂停用药,但无需降低剂量。同步放化疗期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绝对白细胞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普通毒性标准(CTC)-非血液学毒性≤1级(除外脱发、恶心和呕吐),本品可连续使用42天,直至49天。治疗期间每周应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在同步化疗期间应按血液学和非血液学毒性标准(表1)暂停或终止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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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最多发生的不良反应是胃肠道功能紊乱。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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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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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妊娠期妇女使用该药尚未进行研究。在用大鼠和兔所进行的临床前研究中,给药150mg/m2曾有致畸和/或胎儿毒性的报道。因此替莫唑胺不应常规用于妊娠期妇女,如果妊娠期内必须使用该药,应将可能对胎儿造成的潜在风险告知病人。对于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劝阻其在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或在终止替莫唑胺治疗后6个月内怀孕。替莫唑胺是否可经母乳分泌尚不可知,因此替莫唑胺胶囊不应用于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无3岁以下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患儿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对于3岁以上胶质瘤儿童患者,使用该药的临床经验有限。老年用药: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70岁)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的可能性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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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下列感染中病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或不能口服的患者。 |
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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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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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青霉素类药物偶可致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5、大剂量应用时,应注意检测血清钠。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2)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生殖试验显示,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儿。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 8、儿童用药: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50-100mg/kg,分3-4次给药。 9、老年用药:老年人肾功能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10、药物过量:在一项51名儿童患者参与的前瞻性研究提示,阿莫西林给药剂量不超过250mg/kg时不引起显著临床症状。有报道少数患者因阿莫西林过量引起肾功能不全、少尿,但肾功能损害在停药后可逆。 |
在一项治疗时间延长到42天的小规模试验中,接受本品和放疗合并治疗的患者是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高危者。因此对于接受42天(最多为49天)合并治疗的全部患者需要预防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 在较长期的给药方案治疗期间,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期间卡氏肺囊虫性肺炎发生率可能较高。不管何种治疗方案,都应密切观察替莫唑胺治疗的全部患者(特别是接受类固醇治疗患者)发生卡氏肺囊虫性肺炎的可能性。 止吐治疗:恶心和呕吐常与本品相关,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药。指导原则为: 新诊断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 1.在开始接受替莫唑胺合并治疗前,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2.在辅助治疗期间,极力建议采用止吐药预防。 神经胶质瘤复发或进展的患者:在以前治疗周期中出现过重度(3或4级)呕吐的患者需要止吐药治疗。 男性患者:服用替莫唑胺的男性患者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替莫唑胺具有遗传毒性,因此在治疗过程及治疗结束后6个月之内,男性应避孕。由于接受替莫唑胺治疗有导致不可逆不育的可能,在接受该治疗之前应冰冻保存精子。 肝肾功能损害者:肝功能正常的病人与肝功能轻中度异常的病人药代动力学结果相似;严重肝功能异常(Child'sClass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