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吲哚美辛胶囊

吲哚美辛胶囊

处方药 医保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查看说明书
吲哚美辛胶囊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吲哚美辛胶囊
吲哚美辛胶囊
维C银翘片
维C银翘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吲哚美辛。

金银花、连翘、荆芥、淡豆豉、淡竹叶、牛蒡子、芦根、桔梗、甘草、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薄荷素油。辅料为淀粉、微晶纤维素、硬脂酸、二氧化硅、硬脂酸镁、倍他环糊精、乳糖、麦芽糊精、薄膜包衣预混剂。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2349

国药准字Z200131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常用量: (1)抗风湿,初始剂量一次25-50mg,一日2-3次,一日最大量不应超过150mg。 (2)镇痛,首剂一次25-50mg,继之25mg,一日3次,直到疼痛缓解,可停药。 (3)退热,一次6.25-12.5mg,一日不超过3次。 2、小儿常用量:一日按体重1.5-2.5mg/kg,分3-4次。待有效后减至最低量。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活动性溃疡病、溃疡性结肠炎及病史者。 2、癫痫,帕金森病及精神病患者。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对本品或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5、血管神经性水肿或支气管哮喘者禁用。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

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流行性感冒,症见发热、头痛、咳嗽、口干、咽喉疼痛。

药理作用

1、胃肠道:出现消化不良、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反酸等症状,出现溃疡、胃出血及胃穿孔。 2、神经系统:出现头痛、头晕、焦虑及失眠等,严重者可有精神行为障碍或抽搐等。 3、肾:出现血尿、水肿、肾功能不全,在老年人多见。 4、各型皮疹,最严重的为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 5、造血系统受抑制而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等。 6、过敏反应,哮喘,血管性水肿及休克等。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本品与阿司匹林有交叉过敏性.由阿司匹林过敏引起的喘息病人,应用本品时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对其他非甾体抗炎、镇痛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  2、本品解热作用强,通常1次服6.25mg或12.5mg即可迅速大幅度退热,故应防止大汗和虚脱,补充足量液体。 3、本品因对血小板聚集有抑制作用,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后此作用可持续1天,用药期间血尿素氮及血肌酐含量也常增高。 4、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本品能导致水钠潴留,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等患者应慎用。 (2)因本品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加重出血倾向,故血友病及其他出血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此外,本品对造血系统有抑制作用,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等患者也应慎用。 5、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检查: (1)血象及肝、肾功能。 (2)个案报道提及本品能导致角膜沉着及视网膜改变(包括黄斑病变),遇有视力模糊时应立即作眼科检查。 6、为减少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本品宜于饭后服用或与食物或制酸药同服。 7、本品不能控制疾病过程的进展,故必须同时应用能使疾病过程改善的药物。由于本品的毒副反应较大,治疗关节炎一般已不作首选用药,仅在其他非甾体药无效时才考虑应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用于妊娠的后3个月时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锁,引起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孕妇禁用。  (2)本品可自乳汁排出,对婴儿可引起毒副反应.哺乳期妇女禁用。 9、儿童用药:14岁以下小儿一般不宜应用此药,如必须应用时应密切观察,以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易发生肾脏毒性,应慎用。 11、药物过量:用量过大(尤其是一日超过150mg时)容易引起毒性反应,如恶心、呕吐、紧张性头痛、嗜睡、精神行为障碍等,采用催吐或洗胃,对症及支持治疗。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表现为恶寒明显,无汗,头痛身酸,鼻塞流清涕。 4.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维生素C。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