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用于疟疾的解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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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奎宁、咖啡因。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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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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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2092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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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用于疟疾的解热。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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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深部肌肉注射,一次2ml。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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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视神经炎、耳鸣和重症肌无力者禁用。 2、由于本品有致畸和兴奋子宫平滑肌作用,孕妇禁用。 3、心肌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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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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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用于疟疾的解热。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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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肌内注射可引起组织坏死,必要时采用深部臀肌注射。高敏者也可出现金鸡纳反应,宜加注意。少数特异质者可发生急性溶血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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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如有结晶析出,注射前微热使溶解。 2、对于哮喘、心房纤颤及其他严重心脏疾患、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和妇女月经期均应慎用。 3、对诊断的干扰:奎宁可干扰17-羟类固醇的测定。 4、哺乳期妇女慎用。 5、严禁静脉注射。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7、儿童用药:严格按小儿常用量使用。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