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浅表性和萎缩性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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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胶体果胶铋。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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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江世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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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4236 |
国药准字H19990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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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浅表性和萎缩性胃炎。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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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胶体果胶铋胶囊:口服,每次100-150mg(2-3粒),每日3次,三餐前服用,睡前加服,一疗程四周。 胶体果胶铋颗粒:吞服或冲服,一次0.15g,一日4次,分别于3餐前半小时及临睡时服用,四周为一个疗程。 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口服,一次150mg(1袋),加入到100ml温水中,混悬均匀后服用。一日4次,分别于3餐前1小时及临睡时服用,四周为一个疗程。 |
口服,常用起始剂量1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80mg每日1次,可在一日的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餐影响。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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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ALT升高(0.4%)和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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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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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消化性溃疡,特别是幽门螺杆菌相关性溃疡,亦可用于慢性浅表性和萎缩性胃炎。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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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胶体果胶铋胶囊:按常规剂量服用本品无肝、肾、神经系统等不良反应。 胶体果胶铋颗粒/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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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胶体果胶铋胶囊: 1、服用本品后,粪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2、与抗生素联合,用于胃幽门螺旋杆菌的根除治疗。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易长期大量服用。 4、儿童用药需遵医嘱。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 7、儿童用药:儿童用药请遵医嘱。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文猷参考。 9、药物过量:本品若大剂量长期服用,会出现铋中毒现象,表现为皮肤变为黑褐色,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胶体果胶铋颗粒: 1、本品连续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 2、服药期间若出现黑褐色无光泽大便但无其他不适为正常现象。停药后1-2天后粪便色泽可转为正常。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本品应按规定剂量服用,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孕妇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5、药物过量:本品若大剂量长期服用,有出现铋中毒现象的可能,临床表现为皮肤为黑褐色,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胶体果胶铋干混悬剂: 1、本品连续使用一疗程后,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 2、服药期间若出现黑褐色无光泽大便但无其他不适,为正常现象。停药后1-2天后粪便色泽可转为正常。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5、药物过量:本品若大剂量长期服用,会出现铋中毒现象,表现为皮肤为黑褐色,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