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红霉素肠溶片: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红霉素。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
生产企业 |
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0020529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红霉素肠溶片: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红霉素肠溶片:口服。成人一日1-2g(8-16片),分3-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成人一日2-4g(16-32片),分4次服用。小儿按体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红霉素软膏: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2次。 红霉素眼膏: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
副作用 |
对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暂无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暂无 老人注意事项:暂无 |
|
成分 |
红霉素肠溶片: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
药理作用 |
红霉素肠溶片: 1、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红霉素软膏: 偶见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 红霉素眼膏: 可出现眼部刺激、发红及其他过敏反应;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
注意事项 |
红霉素肠溶片: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而进入胎儿循环,故孕妇应慎用。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9、儿童用药:请参照用法用量。 10、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11、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红霉素软膏、红霉素眼膏: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 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