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等胃酸过多相关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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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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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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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4941 |
国药准字Z4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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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等胃酸过多相关疾病。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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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510mg,每日3次,饭前服用。儿童:每次0.10.2mg/kg,每日3次。 |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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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口干、便秘、视力模糊、尿潴留、心动过速、嗜睡、头晕、头痛、恶心和皮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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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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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等胃酸过多相关疾病。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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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合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减量使用;4.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5. 定期检查血象和肝肾功能。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