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缺铁性贫血的预防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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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珀酸亚铁。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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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奥邦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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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224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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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缺铁性贫血的预防和治疗。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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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琥珀酸亚铁片:口服。 1、用于预防:成人一日1片,孕妇一日2片,儿童一日0.5片。 2、用于治疗:成人一日2-4片,儿童一日1-3片,分次服用。 琥珀酸亚铁颗粒: 1、成人:餐后温水冲服。或遵医嘱。 (1)预防量:一次0.1g(0.1g规格1包),一日一次。 (2)治疗量:一次0.1-0.2g(0.1g规格1-2包),一日二次。 2、儿童用药:餐后温水冲服。或遵医嘱。 (1)6-12个月:一次0.015g(0.03g规格半包),一日2-3次。 (2)1-3岁:一次0.015g(0.03g规格半包),一日2-4次。 (3)4-7岁:一次0.03g(0.03g规格一包),一日2-4次。 (4)8-12岁:一次0.06g(0.03g规格两包),一日2-4次。 3、孕妇、哺乳期妇女、老年患者用药详见使用说明书。 琥珀酸亚铁缓释片:饭后口服。 1、成人预防量:每次1片,隔日服一次(即隔日0.2g)。 2、成人治疗量:每次1-2片,每日一次(即每日0.2g-0.4g)。 3、或遵医嘱。血红蛋白正常后仍需继续服用1-2月。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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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肝肾功能严重损害。尤其是伴有未经治疗的尿路感染者禁用。 2、铁负荷过高、血色病或含铁血黄素沉着症患者禁用。 3、非缺铁性贫血(如地中海贫血)患者禁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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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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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缺铁性贫血的预防和治疗。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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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琥珀酸亚铁片: 1、可见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上腹疼痛、便秘。 2、本品可减少肠蠕动,引起便秘,并排黑便。 琥珀酸亚铁颗粒/琥珀酸亚铁缓释片: 可能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等。可适当减少服用量或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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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琥珀酸亚铁片: 1、用于日常补铁时,应采用预防量。 2、本品不应与浓茶同服。 3、本品宜在饭后或饭时服用,以减轻胃部刺激。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治疗剂量不得长期使用,应在医师确诊为缺铁性贫血后使用,且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和血清铁水平。 7、下列情况慎用:酒精中毒、肝炎、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肠炎。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琥珀酸亚铁颗粒/琥珀酸亚铁缓释片: 1、酒精中毒、肝炎、肝肾功能不良、急性感染、肠道炎症、胰腺炎、消化性溃疡慎用。 2、服时忌茶,以免被鞣质沉淀而无效。 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红蛋白、网织红细胞、血清铁蛋白及血清铁。 4、与制酸药如碳酸氢盐同用易产生沉淀影响吸收。 5、与四环素类药物同用可形成络合物而妨碍吸收。 6、与维生素C同服可增加本品吸收,而易致胃肠道反应。 7、应用本品可使大便隐血试验阳性而干扰上消化道出血的诊断。 8、本品应整片吞服。 9、治疗同时需寻找缺铁的原因。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后三个月使用,预防性补铁,每次一片,隔日或每日一次(即每日0.1-0.2g)。或遵医嘱。 11、儿童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小儿常用量,每日每千克体重服9-18mg琥珀酸亚铁。 12、老年用药:资料表明铁制剂为主动吸收机制的药物,老年人吸收减少。 13、药物过量:过量的铁离子可能破坏肠粘膜对铁的吸收的调控,从而大量进入血液而引起铁中毒。铁中毒可用喷替酸钙钠(促排灵)或去铁胺救治并对症处理。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