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下列微生物引起的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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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多西环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化学名称: 6α-甲基-17α-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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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通用康力制药有限公司 |
Pfizer Italia S.r.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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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405 |
注册证号H20140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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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下列微生物引起的感染: |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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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缓慢静脉滴注,应避免快速给药。 2、成人:常用量为首日200mg,分一次或两次静脉滴注;以后根据感染的程度每日给药100-200mg,分一次或两次静脉滴注。 3、梅毒一期、二期治疗,建议每日给药300mg,疗程至少10天。 4、6岁以上儿童:45kg或45kg以下儿童首日,4.4mg/kg,一次或两次静脉滴注;以后根据感染的程度每日给药2.2-4.4mg/kg。体重超过45kg的儿童按成人剂量给药。 5、吸入性炭疽:一次100mg,一日2次。注射给药仅在口服给药没有应用指征时方可应用,且连续注射一段时间后需改用口服药物,疗程至少持续2个月。体重不超过45kg的儿童推荐剂量为2.2mg/kg,一日2次。 6、按缓慢滴注要求,输液时间一般为2-4小时,100mg剂量为0.4-0.5mg/ml的浓度注射给药,建议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增加剂量则增加输液时间。治疗维持到发热症状结束24-48小时后。 7、溶液的制备:将本品0.1g瓶中内容物用10ml灭菌注射用水或下列任何一种静脉注射用溶剂溶解成10mg/ml的溶液,每100mg多西环素用200-250ml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林格式注射液稀释,这样就得到了浓度为0.4-0.5mg/ml的溶液。其他浓度的溶液制备方法可将10mg/ml的溶液按比例稀释,但浓度低于0.1mg/ml或高于1mg/ml的溶液不宜使用。 |
给药途径:口服。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 乳腺癌:推荐每日 500-1500mg,甚至每日高达 2g (大剂量可分成每天 2-3次用药)。 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 100-500mg。一般一次 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 500mg,每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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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任何一种四环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应用孕激素治疗偶见或罕见以下不良反应,按照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而非发生频率依次罗列如下: 免疫系统异常 超敏反应(如过敏反应和过敏样反应、血管性水肿) 内分泌异常 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如类库欣综合征)、长期无排卵 代谢和营养异常 水肿/液体潴留、体重变化、糖尿病恶化 精神异常 意识模糊、抑郁、欣快、性欲改变、失眠、神经质 神经系统异常 抑郁、头晕、头痛、集中力缺失、嗜睡、脑梗塞、肾上腺素样反应(手细颤、出汗、夜间小腿痛性痉挛) 眼部异常 视觉障碍、糖尿病性白内障、视网膜血栓形成 心脏异常 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悸、心动过速 血管异常 血栓栓塞疾病、潮热 呼吸道、胸部及纵膈异常 肺栓塞 消化道异常 便秘、腹泻、口干、恶心、呕吐 肝胆异常 黄疸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痔疮、脱发、多毛症、瘙痒症、皮疹、荨麻疹 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 糖尿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异常子宫出血(不规律、增加、减少)、闭经、宫颈糜烂、乳溢、乳房痛 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 疲劳、注射部位反应、不适、发热 实验室检查 宫颈分泌物改变、食欲改变、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升高、高钙血症、糖耐量下降、血压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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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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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本品禁用于妊娠女性。一些报告提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妊娠早期宫内暴露于孕激素类药物与胎儿生殖器异常有关。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妊娠,则应被告知本品对于胎儿的潜在危害。2.哺乳: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在乳汁中。虽尚无证据提示这将对被哺乳婴儿带来任何危害,仍建议在使用醋酸甲羟孕酮片治疗期间避免哺乳。儿童用药:不适用于儿童。老年用药:没有证据显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在药物代谢方面存在差异。因此,相同的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适用于每个年龄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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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下列微生物引起的感染: |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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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厌食、恶心、呕吐、腹泻、舌炎、吞咽困难、小肠结肠炎以及肛门和生殖器的炎性损伤(念珠菌过度生长)。口服或注射给药的四环素类药物都会导致该类反应的发生。 2、皮肤斑疹、斑丘疹、红斑。偶见剥脱性皮炎。光敏性皮炎。 3、肾毒性BUN的升高已有报道,并有明显的剂量依赖性。 4、过敏反应风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反应、过敏性紫癜、心包炎和红斑狼疮症状加重。 5、婴儿囟门突出和成人良性颅内高压的现象已有报道。这种反应在停药后会很快消失。 6、血液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症、中性白细胞减少症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已见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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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牙齿生长发育期(怀孕后期、婴儿期以及8岁前儿童)使用四环素类药物,会造成永久性牙齿变色(黄-灰-褐)。 2、这种不良反应常见于长期使用本类药物的患者,但短期内多次给药的患者也发现此类不良反应。牙釉质发育不全也见报道。因此,除非其他药物无效或禁用,该年龄段患者不适宜使用四环素类药物。 3、表现为强度晒斑的光敏性反应已在服用四环素类药物的人群中发现。易暴露于太阳光照和紫外灯照射的患者应注意服用四环素类药物会发生该类反应,当皮肤有出现红斑的症状时应马上停止治疗。 4、四环素类的抗代谢作用可以导致BUN的升高,但迄今为止的研究表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多西环素不会发生此类反应。 5、由于抗菌药会妨碍青霉素的抗菌作用,应避免与青霉素合用。 6、当怀疑性病与梅毒共存时,用药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每月进行血清检查,至少持续四个月。 7、由于四环素类能降低血浆凝血酶的活性,进行抗凝治疗的患者应降低抗凝剂的用量。 8、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各器官功能的检查,如造血功能、肾功能和肝功能检查。 9、所在A型β-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感染应至少治疗10天。 10、同其他抗菌药一样,使用该药会造成非敏感菌(包括真菌)的过度增长。如果发生二次感染,应停止使用,用合适的治疗方法取代。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妇静脉注射多西环素的研究还未进行。在无医嘱的情况下,不得给孕妇使用。 (2)动物实验表明,四环素类药物能通过胎盘,在胎儿组织中发现药物,对胎儿的发育有毒性(防碍骨骼的生长)。在动物怀孕初期用药产生的胚胎毒性已有记载。 (3)哺乳期妇女服用该类药物后乳汁中发现药物存在。 12、儿童用药:因为未证实使用的安全性,8岁以下儿童应避免使用多西环素。同其他四环素类药物一样,多西环素在成骨组织与钙紧密结合。已发现,以25mg/kg的剂量口服给药(每六小时一次),幼儿的腓骨生长率降低,停药后可恢复。 13、老年用药:本品长期使用对肝有损伤,应慎用。 14、药物过量:如果一旦过量使用了本品,应立即停药,并积极采取对症治疗措施。需要注意的是血液透析并不能改变本品的半衰期,并且不能给患者带来益处。 |
本品应该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师监督指导下使用,且患者须进行定期随访。 ·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阴道出血进行仔细检查,明确诊断。 ·在送检子宫内膜或宫颈组织时,应告知病理学家(实验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体潴留,因此应慎用于可能因液体潴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具有临床抑郁治疗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监测。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观察。 ·应告知医生/实验室本品的应用可降低下述内分泌指标的水平: a. 血浆/尿类固醇(如皮质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b. 血浆/尿促性腺激素(如LH 和FSH) c.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如果视力突然部分或完全丧失或如果突发眼球突出、复视或偏头痛,在检查期间不应再给药。如果检查提示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则应立即停药。 ·虽然应用醋酸甲羟孕酮与诱发血栓栓塞性疾病并无明确因果关系,但不推荐本品用于任何具有静脉血栓栓塞(VTE)病史的患者。对于接受本品治疗时发生VTE 的患者,建议停用本品。 ·本品可能会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