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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金刚烷胺糖浆

盐酸金刚烷胺糖浆

处方药 医保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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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金刚烷胺糖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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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金刚烷胺糖浆
盐酸金刚烷胺糖浆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盐酸金刚烷胺。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妥布霉素15毫克和地塞米松5毫克/5毫升。防腐剂:0.01%苯甲氯铵。

生产企业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s.a.ALCON-COUVREUR n.v.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3021832

注册证号H2015011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1.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有反应的眼科炎性病变及眼部表面的细菌感染或有感染危险的情况;2.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段组织及一些可接受激素潜在危险性的感染性结膜炎等炎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反应。它们也适用于慢性前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3.有抗感染成分的复方制剂可以应用于发生眼表感染危险大的部位和预计有大量细菌存在于眼部的潜在危险时;本品中特有的抗感染药物对一些常见的眼部细菌和病原菌有效: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表皮葡萄球菌(凝血酶阳性及阴性),包括耐青霉素株。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一些非溶血性链球菌和一些肺炎链球菌。绿脓杆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氏菌、产气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摩氏摩根氏菌、多数普通变形杆菌株、流感嗜血杆菌、腔隙莫拉氏菌、埃氏嗜血菌、醋酸钙不动杆菌以及一些奈瑟菌属。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2次。每次服用量参考如下: 1、1-2岁:4-5ml。 2、6-9岁:8-10ml。 3、2-4岁:5-7ml。 4、9-14岁:10-14ml。 5、4-6岁:7-8ml。

1.每4至6小时一次。每次l至2滴滴入结膜囊内。在最初l-2天剂量可增加至每2小时1次。根据临床征象的改善逐渐减少用药的频度,注意不要过早停止治疗。用前摇匀。2.第一次开处方不能超过20毫升滴眼液。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癫痫患儿禁用。 3、麻疹流行期的小儿禁用。 4、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详见说明书。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动物试验显示激素有致畸胎的作用。在两组孕兔的试验中,眼部使用0.1%地塞米松导致15.6%和32.3%的畸胎发生率。在大鼠的长期使用地塞米松的试验中,也观察到胎儿发育迟缓和死胎发生率增加。在大鼠和兔子的生殖研究中,未发现胃肠外应用剂量高达每天100mg/kg体重的妥布霉素对生育力和胎儿发育产生不利影响的证据。在孕妇中没有足够或很好对照的相关研究。本品仅在潜在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性时方可在孕期使用;哺乳期妇女:全身使用的肾上腺皮质激素可存在于人乳中并可抑制生长,影响内源性肾上腺皮质激素的产生或导致其它的副作用。尚不清楚本品局部应用是否从乳汁中排泌。因为许多药物可以从人乳汁中排泌,所以本品应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2岁以下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流感病毒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

1.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有反应的眼科炎性病变及眼部表面的细菌感染或有感染危险的情况;2.眼用激素用于眼睑、球结膜、角膜、眼球前段组织及一些可接受激素潜在危险性的感染性结膜炎等炎性疾病,可以减轻水肿和炎症反应。它们也适用于慢性前葡萄膜炎、化学性、放射性、灼伤性及异物穿透性角膜损伤;3.有抗感染成分的复方制剂可以应用于发生眼表感染危险大的部位和预计有大量细菌存在于眼部的潜在危险时;本品中特有的抗感染药物对一些常见的眼部细菌和病原菌有效: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及表皮葡萄球菌(凝血酶阳性及阴性),包括耐青霉素株。链球菌:A组β溶血性链球菌、一些非溶血性链球菌和一些肺炎链球菌。绿脓杆菌、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氏菌、产气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摩氏摩根氏菌、多数普通变形杆菌株、流感嗜血杆菌、腔隙莫拉氏菌、埃氏嗜血菌、醋酸钙不动杆菌以及一些奈瑟菌属。

药理作用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消化道和中枢神经系统。头晕目眩、头痛失眠焦虑、幻觉、精神混乱,恶心,食欲减退、便秘、口鼻干。白细胞减少及粒细胞减少。 2、持续存在或比较顽固难以消失的不良反应。注意力不集中、头晕目眩、易激动;食欲消失、恶心、神经质、皮肤出现紫红色网状斑点或网状青斑、睡眠障碍或恶梦等为常见;视力模糊、便秘、口鼻及喉干,头痛,皮疹,经常疲劳或无力,呕吐等为少见或极少见。 3、长期应用可出现足部或下肢肿胀,不能解释的呼吸短促,体重迅速增加(可能因出血性心力衰竭所致)。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小儿制剂。 2、长期使用本品可能抑制唾液分泌,患者易发生龋齿、牙周病、口腔念珠菌病等。 3、伴有下列情况的患儿应慎用本品: (1)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 (2)末梢性水肿。 (3)充血性心力衰竭。 (4)精神病或严重精神官能症。 (5)肾功能障碍。 4、儿童用药: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 5、药物过量:药物过量可出现惊厥、严重的情绪或其他精神改变,严重的睡眠障碍或恶梦。 6、支持疗法:根据病情分别给于镇静剂、抗惊厥剂、抗心律失常药,必要时可加用其他药物。 7、控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的症状:可缓慢静注毒扁豆碱,患儿每间隔5-10分钟给0.5mg,最大用量每小时甚至可达2mg。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避免与其他滴眼液混合使用;3.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4. 儿童使用需在成人监护下;5. 长期使用可能导致眼压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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