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阿昔洛韦无效的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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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膦甲酸钠。 |
黑种草子、桃仁、石榴子。辅料为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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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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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644 |
国药准字Z65020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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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阿昔洛韦无效的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育发,润发,固发。用于秃发、斑秃、脂溢性脱发及其它不明原因的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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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滴眼,每日6次,每次2滴,三日后每次4次。 2、疗程:树枝状、地图状角膜炎4周;盘状角膜炎4周。 |
外用。清洁患部,按摩2~3分钟,喷涂适量,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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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膦甲酸钠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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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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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阿昔洛韦无效的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育发,润发,固发。用于秃发、斑秃、脂溢性脱发及其它不明原因的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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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短期(8日)应用的不良反应表现为少数患者有一过性可耐受的眼部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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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如遇低温析出结晶,可置于温热水中轻摇溶解,继续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没有孕妇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临床经验,但孕妇一般不宜使用膦甲酸钠注射液,哺乳期妇女使用注射液应停止哺乳。 3、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损处禁用。 3.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4.避免情志不畅、思虑过度,烦劳过度。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后皮肤过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用药4周后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