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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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硝唑、氯化钠。 |
银杏叶浸膏[含24%的银杏糖苷和6%的银杏苦内酯-白果内酯的银杏叶提取物(EGb761)]。本片剂的辅料中含有乳糖成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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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Beaufour Ipsen Industr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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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676 |
注册证号H2013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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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 |
-老年人慢性神经感觉和认知的病理性缺陷的症状治疗(不包括Alzheimer病和其它痴呆)。 -下肢慢性阻塞性动脉病的间歇性跛行(2期)的症状治疗。 注:该适应症基于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的临床研究。研究结果表明,50%-60%接受治疗的患者行走距离至少增加50%,而在只遵循保健和饮食疗法的患者中,20%-40%行走距离增加50%以上。 -改善雷诺氏现象。 -血管性原因所致视力下降和视野损害的辅助性治疗。 -血管性原因所致听力下降和眩晕综合征和/或耳鸣的辅助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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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厌氧菌感染:一次0.8g,一日1次,静脉缓慢滴注,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 2、外科预防用药:总量1.6g,1次或分2次滴注,第一次于手术前2-4小时,第二次于手术期间或术后12-24小时内滴注。 |
口服。每日3次,每次1片(40mg),餐时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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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替硝唑及硝基亚硝基烃咪唑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2、血液病患者或有血液病史者禁用,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3、妊娠三个月内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12岁以下患者禁用或不宜使用。 |
罕见有消化道反应、皮肤反应、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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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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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缺乏相关的临床资料,妊娠和哺乳期间不推荐使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尚未确立。老年用药:参见【注意事项】和【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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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 |
-老年人慢性神经感觉和认知的病理性缺陷的症状治疗(不包括Alzheimer病和其它痴呆)。 -下肢慢性阻塞性动脉病的间歇性跛行(2期)的症状治疗。 注:该适应症基于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的临床研究。研究结果表明,50%-60%接受治疗的患者行走距离至少增加50%,而在只遵循保健和饮食疗法的患者中,20%-40%行走距离增加50%以上。 -改善雷诺氏现象。 -血管性原因所致视力下降和视野损害的辅助性治疗。 -血管性原因所致听力下降和眩晕综合征和/或耳鸣的辅助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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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食欲下降、口腔异味、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也可出现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反应及黑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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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体有细微破裂、瓶盖松动等切勿使用。本品应一次用完,不得贮藏再用。 2、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 3、孕妇:本品可透过胎盘,迅速进入胎儿循环。动物试验发现本品具有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而口服给药无毒性。本品对胎儿的影响尚无足够和严密的对照观察,因此孕妇只有具明确指征时才选用本品,但妊娠初3个月内不宜应用。 4、本品在乳汁中浓度与血中相似。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对幼鼠具致癌作用,故不推荐用于授乳妇女。若必须用药,应中断授乳,并在疗程结束后24-28小时方可重新授乳。 5、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动学有所改变,需监测血药浓度。 6、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有过敏史者,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的患者禁用。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7、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8、本品滴注速度应缓慢,每100ml滴注时间应在80分钟以上。 9、念珠菌感染者使用本品后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药物治疗。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伙伴。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心力衰竭患者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服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