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也适用于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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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昂丹司琼。 |
蕲蛇肉、全蝎、地龙 、僵蚕(炒)、穿山甲(制)、豹骨(制)、人工 麝香 、 水牛角浓缩粉、人工牛黄、龟甲(制)、朱砂、天麻、防风、羌活、白芷、川芎 、葛根、麻黄、肉桂、细辛、附子(制)、油松节、桑寄生、骨碎补(炒)、威灵仙(酒炒)、粉萆薢、当归、赤芍、片姜黄、血竭、三七、乳香(制)、没药(制)、人参 、 黄芪、白术(炒)、茯苓、甘草、天竺黄、制何首乌、熟地黄、玄参、黄连、大黄、化橘红、青皮(醋炒)、沉香、檀香、广藿香、母丁香、 冰片、乌药、豆蔻、草豆蔻、香附(醋制)、两头尖(醋制)、建曲、 红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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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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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304 |
国药准字Z11020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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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也适用于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风痰阻络所致的中风,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手足麻木、疼痛拘挛、言语蹇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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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本品供静脉滴注用药。 2、给药剂量和途径视呕吐严重程度而定。 (1)成人剂量一般每天8mg。 (2)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在化疗前30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滴注本品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对于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30分钟静脉滴注本品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片剂8mg,连续5天;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应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 (3)用于预防或治疗手术后呕吐,成人可于麻醉诱导同时静脉滴注本品4mg,对于已出现术后呕吐,可缓慢静脉滴注本品4mg进行治疗。输注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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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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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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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由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也适用于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
祛风化痰,活血通络。用于风痰阻络所致的中风,症见半身不遂、口舌歪斜、手足麻木、疼痛拘挛、言语蹇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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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头痛,头部和上腹部有温热感,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注射部位局部反应。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暂时性无症状转氨酶升高,上述反应一般轻微,不需特殊处理偶有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心动过缓等罕见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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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说明中所涉及的剂量均以昂丹司琼计。 2、肾衰竭病人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给药途径。 3、肝脏功能中度或严重衰竭病人,本品在体内消除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天不应超过8mg。 4、在化疗前可以静脉滴注地塞米松磷酸钠,以缓解病人的不适症。 5、不宜用于心功能不全病人。 |
1、本品处方中含朱砂,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运动员慎用。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