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和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降低眼内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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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华法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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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Orion Phar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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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274 |
注册证号H20171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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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和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降低眼内压。 |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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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为每次1片,每日2至3次,根据病情调整剂量,最大不超过6片/日。儿童剂量需医生指导。 |
口服抗凝治疗目标INR(国际标准化比值)范围:人造心脏瓣膜患者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INR2.5~3.5,其他适应症:INR2.0~3.0。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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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硝酸毛果芸香碱片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视力模糊、眼痛、皮肤潮红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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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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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详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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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和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降低眼内压。 |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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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医嘱使用;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避免与其它药物混合使用;5. 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 定期监测凝血功能;2. 避免与某些药物同时使用;3. 注意饮食中维生素K的摄入;4. 避免剧烈运动和外伤;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