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痛风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急性发作期。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溴马隆。 |
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氯噻嗪,其化学名称为6-氯-3,4-二氢-2H-1,2,4-苯并噻二嗪-7-磺酰胺-1,1-二氧化物。 |
|
生产企业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34 |
国药准字H1402079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痛风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急性发作期。 |
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肾石症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苯溴马隆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50mg,一日一次。早餐后服用,服药一周后检查血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一日100mg,早餐后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时改为一日50mg,或遵医嘱。 苯溴马隆片: 成人每次口服50mg(1片),每日1次,早餐后服用。用药1周后检查患者血清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每日口服100mg(2片),早餐时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时改为每日50mg(1片),或遵医嘱。 |
口服。1.成人常用量 (1) 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疗,或每周连服3~5日。(2)治疗高血压,每日25~100mg,分1~2次服用,并按降压效果调整剂量。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日按体重1~2m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mg/m2,分1~2次服用,并按疗效调整剂量。小于6个月的婴儿剂量可达每日3mg/kg。 |
|
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本品: 1、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2、孕妇、有可能怀孕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 3、中至重度肾功能损害者(肾小球滤过率低于20ml/min)及患有肾结石的患者。 |
1. 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雌激素、两性霉素B(静脉用药),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增加发生电解质紊乱的机会,尤其是低钾血症。 2. 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关。 3. 与拟交感胺类药物合用,利尿作用减弱。 4. 考来烯胺(消胆胺)能减少胃肠道对本药的吸收,故应在口服考来烯胺1小时前或4小时后服用本药。 5. 与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 6. 与降压药合用时,利尿降压作用均加强。 7. 与抗痛风药合用时,后者应调整剂量。 8. 使抗凝药作用减弱,主要是由于利尿后机体血浆容量下降,血中凝血因子水平升高,加上利尿使肝脏血液供应改善,合成凝血因子增多。 9. 降低降糖药的作用。 10. 洋地黄类药物、胺碘酮等与本药合用时,应慎防因低钾血症引起的副作用。 11. 与锂制剂合用,因本药可减少肾脏对锂的清除,增加锂的肾毒性。 12. 乌洛托品与本药合用,其转化为甲醛受抑制,疗效下降。 13. 增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与血钾下降有关。 14. 与碳酸氢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能通过胎盘屏障。对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故孕妇使用应慎重。 (2)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用药: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类药可使血胆红素升高。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类药物较易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 |
|
成分 |
本品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痛风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急性发作期。 |
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肾石症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1、有时会出现肠胃不适感,如恶心、呕吐、胃内饱胀感和腹泻等现象。 2、极少出现荨麻疹。 3、在个别情况下还会出现眼结膜发炎(结膜炎),短时间的阳痿,变态性的局部皮肤湿疹(皮疹),头疼和尿意频增感。肝功能异常。在有些情况下还要观察是否加重了肝病(细胞溶解性肝炎)。这些病有一些是急性发作,比较难以控制。据报道,服用溴苯马龙有瘙痒感,颊面发红,红斑,光过敏症,浮肿,心窝部不适等不良反应发生。 |
||
注意事项 |
1、不能在痛风急性发作期服用,因为开始治疗阶段,随着组织中尿酸溶出,有可能加重病症。 2、为了避免治疗初期病风急性发作,建议在给药最初几天合用秋水仙碱或抗炎药。 3、治疗期间需大量饮水以增加尿量(治疗初期饮水量不得少于1.5-2L)。以免在排泄的尿中由于尿酸过多导致尿酸结晶。定期测量尿液的酸碱度,为促进尿液碱化,可酌情给予碳酸氢钠或构橼酸合剂,并注意酸碱平衡。病人尿液的pH应调节在6.5-6.8之间。 4、在开始治疗时有大量尿酸随尿排出,因此在此时的用药量要小(起始剂量)。 5、用药前后应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注意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全身倦怠感、腹痛、腹泻、发热、尿浓染、眼球结膜黄染等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药并告知医生。 6、对于造血系统疾病引起的高尿酸血症(即血液病引起的继发性高尿酸血症)患者,只有在咨询医生后才可服用本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可能怀孕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8、儿童用药:在儿童(18岁)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9、老年用药:减量用药或遵医嘱。 10、药物过量:现已知不会出现中毒现象。当大量服用了本品以后,应该采取治疗措施,防止被体内进一步吸收,使其加速排出体外。如果超大量地服用了本品,应该立即报告医生。医生会根据中毒的程度,采取必要的措施。 |
(1)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 (3)下列情况慎用: 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 ②糖尿病; 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⑤高钙血症; ⑥低钠血症; ⑦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⑧胰腺炎; ⑨交感神经切除者(降压作用加强); ⑩有黄疸的婴儿。 (4)随访检查:①血电解质;②血糖;③血尿酸;④血肌酶,尿素氮;⑤血压。 (5)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 (6)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