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痛风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急性发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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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溴马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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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康普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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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334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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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痛风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急性发作期。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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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苯溴马隆胶囊: 口服,成人一次50mg,一日一次。早餐后服用,服药一周后检查血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一日100mg,早餐后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时改为一日50mg,或遵医嘱。 苯溴马隆片: 成人每次口服50mg(1片),每日1次,早餐后服用。用药1周后检查患者血清尿酸浓度,或可在治疗初期每日口服100mg(2片),早餐时服用,待血尿酸降至正常范围时改为每日50mg(1片),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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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本品: 1、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2、孕妇、有可能怀孕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 3、中至重度肾功能损害者(肾小球滤过率低于20ml/min)及患有肾结石的患者。 |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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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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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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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痛风以及痛风性关节炎非急性发作期。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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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有时会出现肠胃不适感,如恶心、呕吐、胃内饱胀感和腹泻等现象。 2、极少出现荨麻疹。 3、在个别情况下还会出现眼结膜发炎(结膜炎),短时间的阳痿,变态性的局部皮肤湿疹(皮疹),头疼和尿意频增感。肝功能异常。在有些情况下还要观察是否加重了肝病(细胞溶解性肝炎)。这些病有一些是急性发作,比较难以控制。据报道,服用溴苯马龙有瘙痒感,颊面发红,红斑,光过敏症,浮肿,心窝部不适等不良反应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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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不能在痛风急性发作期服用,因为开始治疗阶段,随着组织中尿酸溶出,有可能加重病症。 2、为了避免治疗初期病风急性发作,建议在给药最初几天合用秋水仙碱或抗炎药。 3、治疗期间需大量饮水以增加尿量(治疗初期饮水量不得少于1.5-2L)。以免在排泄的尿中由于尿酸过多导致尿酸结晶。定期测量尿液的酸碱度,为促进尿液碱化,可酌情给予碳酸氢钠或构橼酸合剂,并注意酸碱平衡。病人尿液的pH应调节在6.5-6.8之间。 4、在开始治疗时有大量尿酸随尿排出,因此在此时的用药量要小(起始剂量)。 5、用药前后应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在用药过程中应密切注意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全身倦怠感、腹痛、腹泻、发热、尿浓染、眼球结膜黄染等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药并告知医生。 6、对于造血系统疾病引起的高尿酸血症(即血液病引起的继发性高尿酸血症)患者,只有在咨询医生后才可服用本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有可能怀孕妇女以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8、儿童用药:在儿童(18岁)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9、老年用药:减量用药或遵医嘱。 10、药物过量:现已知不会出现中毒现象。当大量服用了本品以后,应该采取治疗措施,防止被体内进一步吸收,使其加速排出体外。如果超大量地服用了本品,应该立即报告医生。医生会根据中毒的程度,采取必要的措施。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