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及外科手术前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盐酸精氨酸、盐酸组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盐酸赖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缬氨酸、甲硫氨酸、色氨酸、甘氨酸、丙氨酸、脯氨酸、酪氨酸、丝氨酸、盐酸半胱氨酸、门冬氨酸、谷氨酸、木糖醇。 |
牛黄、蛇胆、羚羊角、珍珠、三七、麝香等。 |
|
生产企业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6543 |
国药准字Z1094000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及外科手术前后。 |
清利湿热,活血解毒,去黄止痛。适用于湿热蕴结所致发热,黄疸,小便黄赤,恶心呕吐,纳呆,胁痛腹胀,舌苔黄腻或厚腻干白,或湿热下注所致尿道灼热刺痛、小腹胀痛,以及传染性病毒性肝炎、急性胆囊炎、急性泌尿系感染等见有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1、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一次缓慢静脉滴注500ml,或遵医嘱。 2、外科手术前后:一次缓慢静脉滴注1500ml,或遵医嘱。按30-40滴/分钟,老年患者及重病者应根据年龄、症状、体重调整,减慢滴速。每日输入木糖醇的量不得高于100g(相当于本品2000ml)。 |
口服,1-8岁,一次0.15-0.3克;8岁以上一次0.6克,一日2-3次,温开... |
|
副作用 |
1、下列患者不得使用本品: (1)肝昏迷或有这种可能性的患者。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或血氮过多者。 (3)氨基酸代谢异常的患者。 2、下列患者慎用: (1)患有严重酸中毒者。 (2)患有充血性心脏衰竭者。 (3)肝脏及肾功能损伤者。 |
服用该药物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头晕、头痛等。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
|
禁忌 |
|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及外科手术前后。 |
清利湿热,活血解毒,去黄止痛。适用于湿热蕴结所致发热,黄疸,小便黄赤,恶心呕吐,纳呆,胁痛腹胀,舌苔黄腻或厚腻干白,或湿热下注所致尿道灼热刺痛、小腹胀痛,以及传染性病毒性肝炎、急性胆囊炎、急性泌尿系感染等见有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象疹样的过敏性反应,症状较少,如发生应停止用药。 2、消化系统:偶有恶心、呕吐等症状发生。 3、心血管系统:偶有心闷、心悸等症状发生。 4、长期输注可能引起代谢性酸中毒。偶可影响肝及肾功能。 5、其它:偶有发冷、发热或头痛等一般反应。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有约38mmol/L的钠离子及46mmol/L氯离子,大剂量用药或电解质合并使用要注意监测血清电解质。 2、使用前应详细检查,药液浑浊切勿使用。 3、本品应一次用完,切勿贮藏再用。 4、大剂量木糖醇快速静脉滴注时,有报道观察到草酸钙沉积于肾、脑等器官。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儿童用药:根据儿童年龄、症状、体重调整,减慢滴速。 7、老年用药:根据老年患者年龄、症状、体重调整,减慢滴速。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服用该药物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皮疹、头晕、头痛等。如出现严重不适,请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