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鲨肝醇

鲨肝醇

非处方药 医保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白细胞减少症,增强免疫力,促进造血功能,适用于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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鲨肝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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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鲨肝醇
鲨肝醇
脾氨肽口服溶液
脾氨肽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本品系用健康猪或牛脾脏为原料,制成的含多肽氨基酸和多核苷酸混合物的溶液。

生产企业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第一生物化学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3580

国药准字H1095031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白细胞减少症,增强免疫力,促进造血功能,适用于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本品可用于过敏性鼻炎及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一次2550毫克,一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剂量酌减。

口服,每日一支或遵医嘱。

副作用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或瘙痒。罕见情况下,可能出现肝功能异常。

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白细胞减少症,增强免疫力,促进造血功能,适用于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本品可用于过敏性鼻炎及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药理作用

免疫调节药。溶血空斑及迟发型变态反应等实验表明,本品具有双向免疫调节作用,可增强或抑制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功能。异硫氰酸免疫荧光法表明,本品可增加辅助性T细胞数。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请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4. 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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