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鲨肝醇

鲨肝醇

非处方药 医保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白细胞减少症,增强免疫力,促进造血功能,适用于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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鲨肝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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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鲨肝醇
鲨肝醇
肺宁颗粒
肺宁颗粒
主要成分

返魂草。辅料为蔗糖。

生产企业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3580

国药准字Z2202180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白细胞减少症,增强免疫力,促进造血功能,适用于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一次2550毫克,一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剂量酌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副作用

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或瘙痒。罕见情况下,可能出现肝功能异常。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白细胞减少症,增强免疫力,促进造血功能,适用于放疗、化疗引起的白细胞减少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清热祛痰,止咳。用于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请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4. 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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