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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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当归、白芍、炒白术、茯苓、炙甘草、薄荷。辅料为生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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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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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62 |
国药准字Z440228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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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和呕吐。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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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推荐剂量为每次12mg,每日23次,可通过口服或静脉注射给药。儿童剂量需根据体重调整。 |
口服。一次6~9克(1-1瓶盖半),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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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引起头痛、疲劳、便秘、腹泻、恶心、呕吐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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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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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和呕吐。 |
疏肝健脾,养血调经。用于肝郁脾虚所致的郁闷不舒、胸胁胀痛、头晕目眩、食欲减退、月经不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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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患者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心脏病患者慎用;5. 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需注意可能引起的嗜睡或头晕;6. 避免与酒精同时使用。 |
1.忌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或月经过少、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儿童、年老体弱、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月经量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