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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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华法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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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Orion Phar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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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63 |
注册证号H20171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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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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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首剂量5mg,于化疗前1小时口服,若症状持续,48小时内可再服5mg。治疗术后恶心呕吐,首剂量5mg,术后24小时内再服5mg。 |
口服抗凝治疗目标INR(国际标准化比值)范围:人造心脏瓣膜患者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INR2.5~3.5,其他适应症:INR2.0~3.0。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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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甲磺酸托烷司琼片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头痛、便秘、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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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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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详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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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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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避免与酒精同时使用;4. 可能引起头晕,操作机械或驾驶时应谨慎;5. 过敏体质者慎用。 |
1. 定期监测凝血功能;2. 避免与某些药物同时使用;3. 注意饮食中维生素K的摄入;4. 避免剧烈运动和外伤;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