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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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替加氟50mg,含尿嘧啶0.1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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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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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63 |
国药准字H37023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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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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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首剂量5mg,于化疗前1小时口服,若症状持续,48小时内可再服5mg。治疗术后恶心呕吐,首剂量5mg,术后24小时内再服5mg。 |
口服,一日3次,每次2~4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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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甲磺酸托烷司琼片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头痛、便秘、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
轻度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轻度胃肠道反应以食欲减退、恶心为主,个别病人可出现呕吐、腹泻和腹痛,停药后可消失。其它反应有乏力、寒颤、发热、头痛、眩晕、运动失调、皮肤瘙痒、色素沉着、粘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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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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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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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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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避免与酒精同时使用;4. 可能引起头晕,操作机械或驾驶时应谨慎;5. 过敏体质者慎用。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一般停药2~3周即可恢复。 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以减轻胃肠道反应。 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