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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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黄连、白芍、黄芩、阿胶、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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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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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563 |
国药准字Z200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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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预防和治疗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
滋阴清热,安神除烦。用于绝经期前后诸证。阴虚火旺者,症见潮热面红、自汗盗汗、心烦不宁、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手足心热;妇女卵巢功能衰退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表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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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预防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首剂量5mg,于化疗前1小时口服,若症状持续,48小时内可再服5mg。治疗术后恶心呕吐,首剂量5mg,术后24小时内再服5mg。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2~4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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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甲磺酸托烷司琼片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头痛、便秘、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
偶见服药后腹胀,胃痛,可改为饭后服药或停药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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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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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预防和治疗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以及手术后恶心呕吐。 |
滋阴清热,安神除烦。用于绝经期前后诸证。阴虚火旺者,症见潮热面红、自汗盗汗、心烦不宁、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手足心热;妇女卵巢功能衰退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表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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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避免与酒精同时使用;4. 可能引起头晕,操作机械或驾驶时应谨慎;5. 过敏体质者慎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服用期间出现头晕、心悸、面红、皮疹等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3.过敏体质者慎用;4.服用期间应避免情绪激动和剧烈运动;5.服用期间应避免饮酒和辛辣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