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齿龈炎、咽颊炎和口腔溃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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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葡萄糖酸氯己定。 |
牛黄、水牛角浓缩粉、人工麝香、珍珠、朱砂、雄黄、黄连、黄芩、栀子、郁金、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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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锦州本天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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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991 |
国药准字Z11020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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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齿龈炎、咽颊炎和口腔溃疡等。 |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入心包,高热惊厥,神昏谵语;中风昏迷及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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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将本品稀释后(1:5000)漱口。 |
口服。一次1丸,一日1次;小儿三岁以内一次1/4丸,四岁至六岁一次1/2丸,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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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齿周炎、门齿填补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有文献报道不当使用本品致体温过低,亦有个别患者引起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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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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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齿龈炎、咽颊炎和口腔溃疡等。 |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入心包,高热惊厥,神昏谵语;中风昏迷及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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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可使口腔表面着色,最早者在使用后1周左右发生;使用6个月后约50%的患者可见牙齿染色,约10%的患者重度着色,较多牙斑块沉积者着色更显著。假牙因表面或边缘粗糙可发生永久性着色。 2、偶可发生味觉改变,继续治疗可恢复。 3、小儿和青少年可见口腔无痛性浅表脱屑。 4、罕见局部刺激和过敏反应。 5、误饮本品后,可出现酒精中毒症状(如口齿不清、嗜睡、步态摇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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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能吞服。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敏感组织; 3、盛放本品的容器不能用软木塞,以免本品失活。 4、本品经长时间的热处理可分解,故浓度较高的溶液(1%以上)不能高压灭菌;稀溶液0.1%以下、高压灭菌时不得超过115℃,30分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小儿应在家长指导下使用本品,以避免吞服。 7、药物过量:误服者立即催吐及对症治疗。 |
1、本品为热闭神昏所设,寒闭神昏不得使用。2、本品处方中含麝香,芳香走窜,有损胎气,孕妇慎用。3、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油腻之品,以免助火生痰。4、本品处方中含朱砂、雄黄,不宜过量久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在治疗过程中如出现肢寒畏冷,面色苍白,冷汗不止,脉微欲绝,由闭证变为脱证时,应立即停药。6、高热神昏,中风昏迷等口服本品困难者,当鼻饲给药。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人使用本品应遵医嘱。8、过敏体质者慎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及玻璃纸;本品不可整丸吞服。 |